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肯定福建“智慧法院”实践成果
中新网福州5月19日(林玲)记者从福建闽侯县人民法院获悉,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日前在山东济南召开,该院以其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创新方面的显著成效被特邀参加会议,该院院长陈绍榕代表出席。同时,由该院自主研发的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也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展上同步展出。
周强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展厅观摩了福建智慧法院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的演示,听取了闽侯法院院长陈绍榕的简要汇报后。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到展厅观看。他观摩了闽侯法院的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的演示,并听取了陈绍榕的汇报。周强对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便民利民的功能表示赞许,并充分肯定了福建实践“智慧法院”在远程跨区域立案工作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闽侯法院作为福建智慧法院建设首家试点单位,因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院长陈绍榕受邀出席会议。2015年3月10日,闽侯法院被福建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首家试点单位。该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打造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闽侯样本”。
与会代表现场观摩ITC自助终端功能展示。该院推行“智慧法院”的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等单位的支持,先后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进行成果展示,得到了包括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70余家调研考察单位的赞誉,受到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好评。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等媒体对此相继报道。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对“智慧法院”在推动便民利民建设上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互联网+司法”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
同时,马新岚对试点工作也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树牢“互联网+司法”的新理念,通过互联网技术,推进人民法院全方位信息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加速推进试点工作。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加快“互联网+司法”的新应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审判执行、司法公开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实践和应用,提升便民利民空间,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据了解,2017年,闽侯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部署和指导下,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全面加快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科技支撑保障,为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姓名:施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