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后面的福建法院那些事(六)|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进步

28.01.2018  15:30
  “原告委托代理人,请向法庭陈述原告的身份情况及其代理权限……”6月21日8时20分,伴随着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场唇枪舌战的“民告官”庭审,人大代表视察福建省行政审判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人大代表们在省高院副院长周瑞春的陪同下,在丰泽区法院科技法庭观摩旁听了纪春兰诉洛江区社保中心一案。

  2014年8月14日,纪春兰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后,经洛江区人社局认定,纪春兰受到事故伤害属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2015年7月22日,被告洛江区社保中心作出工伤核定待遇为42865.4元,并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打入纪春兰任职所在公司。但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停业,且账户被冻结,致使纪春兰至今无法领到赔偿金。

  庭审中,双方围绕洛江区社保中心是否依法履行了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义务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整个庭审井然有序、程序规范、环环相扣,原被告双方依照事实、证据、法律规定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旁听人员聚精会神,仔细聆听。

  让代表们感到特别的是,纪春兰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出现在法庭现场的电视画面中,与法官、被告“隔空对话”。对于法院开通远程视频庭审这一便民利民举措,代表们纷纷竖起大拇指给予高度赞赏。但通过视频画面见到纪女士因无法领到赔偿金而伤心流泪,这一画面让代表们也为其担忧。

  庭审结束后,省人大代表钟秋萍说:“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应诉,改善行政诉讼司法环境;另一方面则有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实现‘以案说法’的目的。”其他代表也纷纷表示,观摩旁听庭审是司法公开的一道靓丽风景,希望法院能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协调尽快帮纪女士早日拿回赔偿金。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每年开展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专项督查。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

  ●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来信,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97690件,其中省法院办复97件,及时把代表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措施。

  ●健全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座谈走访等制度,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专项视察、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并通过微信短信平台、手机报等通报工作、听取意见,真诚服务代表履职。

  ●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完善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359件,其中省法院办复55件。

  ●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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