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收“传票” 务工女证清白损失万元

12.06.2014  12:04

福州新闻网6月12日讯 “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全小姐收“传票”,为证清白,她将1万多元积蓄汇给对方,结果被骗了。

前日傍晚,在榕务工的江西籍全小姐赶到仓山城门派出所报案:“我的全部存款都被骗走了!”原来,当日下午她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是一个男子,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说我在北京市兴业银行某某支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那张卡透支了19583元。为了这个事情,北京的法院已经给我发了传票。

全小姐说,她没有到过北京,而且身份证都是随身携带的。可对方说,估计是她的身份证复印件流落在外,被别人利用办了一张信用卡。全小姐感到害怕,询问对方该怎么办。对方将电话转接给另一男子,那人自称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的“江警官”。“他说我正在被涉案调查,如果犯罪了,可能要判刑15年。他还说我所有的银行卡会被冻结,为防止带来不便,要把所有的钱先转到一张农业银行卡里,到时会有人告知怎样做。”全小姐说。

随即,全小姐将11947元转到自己一张农业银行卡里。之后,自称北京银监局的“陈主任”打来电话,让她找一个偏僻的ATM机,并在英文界面上操作。全小姐按照对方的意思照做了。

到家后,全小姐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被骗了。果不其然,她打农业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发现卡内存款只剩35元了。

民警提醒市民: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不会只有电话办案,而会有相关法律文书,并且会联系当事人见面询问。所谓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以办案为名打电话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陷阱。如遇相关情况,可拨打警方防骗热线96110-8进行咨询。(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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