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在福建泉州召开

31.03.2017  14:59
  3月30日至31日,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在福建泉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致辞。

  景汉朝强调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指示,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为民的水平。

  景汉朝要求

  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重要意义。福建法院推行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为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难题开出了一剂良方。要深入研究、充分挖掘这项工作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创新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司法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司法领域治理的现代化,是我们共同面临的课题。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如果能在全国法院普遍实施,对提高社会管理效益,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将是一个巨大的贡献,也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可以改变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配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实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公开包括登记立案在内的办事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这就形成了公开的机制,倒逼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景汉朝强调

  要精心组织,确保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按照“先行先试”的改革要求,结合各地诉讼服务工作实际,确定了七个高级人民法院、七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试点法院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尊重司法规律,立足诉服职能,深入推进本地区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争取为全国法院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模板。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组织领导,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人力配备,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制度建设,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信息化保障,要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宣传引导。

  马新岚指出

  “跨域立案”服务是福建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实践。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需求导向,创新服务理念,立足精品战略,把跨域立案融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把司法协作融入诉讼服务理念,着力破解诉讼难尤其是异地诉讼难、异地诉讼累以及送达难等问题;把基层首创融入诉讼服务模式创新,将便民、高效、文明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把为民宗旨融入诉讼服务品牌创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打造 “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自2015年10月21日正式推行以来,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服务11298件。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并将“福建泉州推行异地立案”的创新举措写入今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马新岚强调

  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精神,特别是周强院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景汉朝副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司法公信目标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信心决心,坚持攻坚克难,持续深化和拓展“跨域立案”服务,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期间,福建高院、泉州中院、浙江高院、江苏盐城中院、四川成都中院等5家试点法院分别介绍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与会人员观看了福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题片,参观了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实地观看了晋江法院跨域立案现场演示,就有关问题分组进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特邀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泉州市相关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