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法院:设立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

21.10.2016  14:07
  18日,永泰县法院在县水利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

  据介绍,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旨在拓展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前移司法服务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化解水污染防治相关纠纷、开展涉水资源保护案件巡回审判、水资源保护法制宣传教育等方式,构建多元共治、多元调处、多元联动的水资源保护网络,共同推进永泰“母亲河”大樟溪水更清、景更美。

  近年来,永泰县法院在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2014年5月,该院将林业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并先后设立了涉林纠纷调解室、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探索推广“补种复绿”机制。2014年以来,共办结各类生态环境案件56件,责令修复受毁林木2006亩。今年2月,该院被授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称号。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