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上线运行

10.07.2020  18:20

为促进全省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审判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7月6日,福建法院自主研发的统一案件监管平台上线运行。该平台具备对案件进行效率监管、质量监管等六大职能,且监督管理过程可溯、全程留痕,以此扎紧数据铁笼、推动科技控权,同时也防止内部不当干预案件实体审理,运用信息化方式落细落实“三个规定”。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建立统一案件监管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在线行使对案件质量与效率的监管职责。针对平台预警和发现办案效率方面存在问题,院庭长可在线向主审法官发送尽快审理、上报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研究等程序性监管指令,但不得就案件实体处理进行干预,以此防止案件监管出现“灯下黑”。该平台同时可自动提取全省法院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信息,有效解决以往此类案件只能通过人工填报,费时费力、存在误差的痛点和堵点,实现精准统计、精准监管、精准分析。

        针对以往案件评查中存在调阅卷宗难、任务分配难、异议反馈难、异议评定难、问题梳理难等问题,平台可自动提取已结案件的电子档案,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可在线创建并随机分配评查任务,通过查阅电子档案、随机分配任务、线上异议反馈、电子档案标注、自动分析统计等功能设置,切实为评查法官减轻负担,促进评查工作成果转化与运用。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平台可根据案由、主体、地域、风险、领域、程序等要素,设定个性化标签,便于系统自动识别、查询、统计、分析,提升全省法院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水平。

        平台上线当天,福建高院组织全省法院院庭长进行线上培训。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