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按照省高院“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活动的决策部署,全市法院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重点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涉金融案件等六类案件,以持续巩固“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活动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难执行”问题。
近年来,全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但“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存在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公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还不强等外部原因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执行力量不足等内部原因。
据悉,本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单位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和清积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执行措施,打好清积“组合拳”,推动清积工作向纵深发展。活动将重点做好“十个一批”,即集中执结一批、失信惩戒一批、依法处罚一批、重整破产一批、规范“终本”一批、司法建议一批、主动通报一批、执行救助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正面宣传一批,确保实现有财产案件全部执结、确无财产案件规范“终本”、涉党政机关积案在执限内全部执结等目标。
为此,全市法院充分应用执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行案件流程重要节点的管控,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个节点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信息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八公开”的规定,定期将执行流程信息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做到案件执行及时、规范、公开、合法。将“终本”案件的清理纳入常态长效管理,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恢复执行。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注重运用电视台、微博、微信、报社等多媒体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并在闹市区设立的LED显示屏定期滚动公布,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一批拒执犯罪。同时,加强清案活动内部和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重大执行案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执法等现象严肃查处。
据统计,今年3月份,全市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1022件,执行标的额2.21亿元。其中,执结有财产可执行案件243件,标的额1.3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机构等重点案件140件。(龚祖雁 兰礼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