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全省法院系统8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表彰。其中,罗源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建宁县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支部、省法院办公室支部委员会等6个集体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沈镇友、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副庭长林福赞、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黄程越、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林晞吟等4名个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陈于闽、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吴家龙、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南日法庭党支部书记叶锦荔等3名个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省法院机关委员会、省法院办公室支部委员会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法院刑三庭正处级审判员姜建州、省法院机关干部处副处长陈枫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党支部书记段思明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党支部书记。
此外,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等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戴永忠等20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陆群等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省法院的通报表彰。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