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生态司法三三机制”获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19.03.2015  11:02
  3月16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全国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定评结果公示,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开创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获评优秀事例。

  近年来,长汀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创新“生态审判三三机制”,培育生态司法工作品牌。机制主要内容有:庭前三调查。查生态毁坏程度,查被告人有无复植补种能力,查社会各界的看法和态度;判前三落实。落实被告人签订复植协议和交纳履约保证金情况,落实宣传教育措施,落实被告人悔过情况;判后三督促。督促复植补种的开展,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督促保证行为的落实。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