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法官黄志雄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6.01.2015  21:50
  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法庭黄志雄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

  黄志雄身材瘦小而硬朗,腰杆挺直,目光清亮。他言语不多,动作利索,几分钟内可以把法庭的卷宗整理一遍。在南靖法院工作的17年来,他一直奋斗在最艰苦一线,“三进”执行局干过“难啃”的执行;“四下”基层呆过乡下法庭。

  他善于用群众认可的方法化解难案,他办案调撤率高,被称为“办案快枪手”。2012年至今,他办结1187件案件,无一上诉、无一发改、无一上访、无一错案、无一再审、无一投诉,服判息诉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审限内结案率100%、结案率100%、当庭裁判率100%、调解成功率100%,调撤率达98.9%,实现了“六个无、六个100%”,人民法院报等专版报道其先进事迹。

  2011年,县委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他学习,他当选为市党代会代表,福建省十佳法官、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福建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日前他被推荐为全国优秀法官。

  黄志雄善于在司法实践中系统总结心得、撰写调研被国家级、省级采用50多篇;将当地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文化与司法原则结合起来,形成独具特色土楼文化调解法;在全省基层法庭率先建立心理辅导室,引入心理缓和调解法;建立驻企法官工作室,服务小微企业;所在法庭因创新亮点,荣立集体三等功。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