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法院朝阳法庭法官司法服务老年人侧记

23.09.2014  13:01
  龙文法院朝阳法庭的法官长年坚持开辟老年维权“绿色诉讼通道”,服务老年人群体,取得良好成效。

  老人维权再也不用多跑腿

  家住偏远的郭坑镇洛滨村年逾八旬的陈老太新近有了一次难忘的“坐享”体验,通过驻村便民司法联系点的一个电话,前后半个月时间不到,漳州龙文朝阳法庭的法官不辞辛劳,往返三次,每次往返四十余里地,主动联系上门立案登记、了解情况、组织开庭,法官在法庭上的一番释理明法和批评教育,让陈老太的儿子最终低头认错,多年来一直在陈老太心里绕不开的赡养纠纷怨结得以一朝化解,司法唤回亲情,陈老太足不出户,晚年养老问题就得到了司法保障,心里感到踏实的同时,对法官便民亲民的态度和做法更是赞不绝口。

  这是“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朝阳人民法庭法官长年坚持开辟老年维权“绿色诉讼通道”,服务老年人群体的一个缩影。法庭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实行上门预约立案、送达文书和开庭审理制度,对因身体原因不方便或无法亲自应诉的老年人,只需要通过驻村便民司法联系点电话联系,经预约就可直接到其住所进行立案、送达文书或开庭审理。仅去年以来就接受预约62件次,下乡巡回受理、审理涉老审理涉老案件82件次,此外,通过入户、打电话、委托基层老年组织等方式,组织涉老案件专项回访活动124件次,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

  拉近法官与老人心理距离

  为了让“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这面旗帜越加鲜亮,法庭在倡导以“四心”即爱心、知心、公心和恒心理念服务老年群体的基础上,在全庭干警中深入开展了“假如我是老年当事人”、“假如老年当事人是我父母”的换位思考教育,增强干警以真诚内心、热情态度服务老年人的主动、自觉、自发性,以此大力传承和发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

  如今已是年过七十高龄的黄老太太,自小便是步文镇土白村林家的童养媳,黄老太太与林老先生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结为夫妻,双方相濡以沫、风雨同舟数十年,现已儿孙满堂,天伦共享。然而近些年,老先生脾气渐长,稍不顺心如意就雷霆大发,被老太太说了几句,一气之下索性离家小住,以至于后来老先生竟先后两次起诉要求与老太太离婚。法官接到这个案子时哭笑不得,老两口年纪相加近一百五十岁,这样的离婚诉讼还是头一回碰到。两次开庭,林家几乎所有的家庭成员都集聚到了法庭,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法官除了不失时机与他们沟通外,还多次联系村调委会调查了解,并分别与老夫妇谈心,在做好双方充分的思想工作后,两次均判决不准予离婚。老先生虽心有不甘,但感念法官费尽心思的真诚沟通,判决后均表示服判,未再提起上诉。

  这样的案件虽然不多,但法官们深知,只有用真心才能换来真情,用真情才能唤回亲情,才能赢得当事人特别是老年当事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多年来,法庭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调处、优先执行“四优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涉老案件调撤率达91.9%,服判息诉率更是高达98.6%,从而避免了“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法官们以实际行动为老年人带来关心、关爱和帮助。

  敬老护老实现全网络覆盖

  依托基层法庭设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是龙文法院为进一步优化为老服务环境,提升“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开展敬老、爱老、护老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实现司法工作与为老服务的有机结合的创举。合议庭除负责涉老案件的审理外,更加注重老年维权工作的总结和研究,与老龄办、老年协会、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组织主动加强联系配合,建立互动联动机制,形成维权合力。合议庭自2013年设立以来,先后举办涉老维权案件研讨会6次,召开多部门老年维权联席会议12次,对老年人关心的个人财产、遗产、赡养和再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又有效推动了老年维权工作由点及面实现网络全方位覆盖。

  朝阳镇桥头村黄老汉的家与其堂侄仅一墙之隔,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堂叔侄两家人却因相邻排水、物权纠纷等问题较上了劲,积怨日久,多年来矛盾纷争不断。法官接手案件后,并没有急着开庭审案,而是事先联系当地村调委会、老年协会进行摸底调查,还主动邀请派出所、司法所干部到纠纷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在分析、掌握双方矛盾纠纷的主要症结所在后,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和村调委会、老年协会,召集双方就地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每逢年终岁末或“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九九重阳节”之际,法庭还主动联系配合相关部门,组成志愿服务队,开展针对村、居、社区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经济扶助、卫生保洁、心理慰藉等服务,通过老年维权法律宣传和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向全社会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爱老为美”的良好社会风气。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