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开展中院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责评议

19.10.2015  16:14
  10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抓党建述责评议会。全省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围绕抓党建工作向福建高院党组述责,高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点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人民法院监督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民主评议。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逐一对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就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法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马新岚要求,要强化首责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全面、全程、全责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把党建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让管党治院成为一项“严责”、“硬责”、“实责”、“细责”,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要强化全面从严,推进党的建设任务落实。坚持从严加强思想教育,从严挺起纪律规矩,从严深化专题教育,从严惩治司法腐败,从严强化基层组织,以严和实的精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要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促提升。针对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述责中查找的问题、平时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点评中指出的问题,抓紧整改,立说立行。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列出清单、整改到位,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抓好专项整改,推进“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作风专项整顿,上下联动整改,持续整治各种积弊顽疾;要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抓党建促发展合力。要着力加强领导,着力创新提升,着力夯实基层,着力服务中心,自觉把党建工作融入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队伍建设永恒主题中,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以执法办案成果检验党的建设成效。

  据悉,组织全省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向福建高院党组进行党建述责并接受评议,是福建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各级法院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在福建法院还是首次。

  近年来,福建高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全面推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不断完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格局。全省法院突出党组主体责任,普遍建立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注重思想引领,创新思想教育载体,不断补钙强魂,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良好司法生态。全省法院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下力整治“六难三案”,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营造山清水秀司法生态,促进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持续走前头。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