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法院开审首批刑事速裁程序案件

03.04.2019  03:22
  日前,诏安法院对8起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沈某鸿、林某平等8人以危险驾驶罪或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拘役一至三个月,缓刑二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的罚金。这是该院首批适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该批案件从立案至宣判仅历时7天。

  据悉,“刑事审判速裁程序”是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种诉讼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不同之处在于法官在庭审时,着重调查被告人认罪认罪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当庭进行宣判。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速裁程序的实践操作,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实现快审快审,促进刑事审判提速增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