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法院审理轻刑案首次启用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
09.10.2016 14:36
本文来源: 法院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问、被告陈述,法官在一旁倾听,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庭两旁的显示屏同步“输出”庭审各参与人说的每一句话。然而,以往书记员记录时的键盘敲打声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智能“书记员”。作为泉州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试点法院,此次丰泽法院借助“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将庭审语音通过系统软件同步转化为文字完善庭审记录,完整真实地呈现、记录庭审原貌,减轻了书记员的劳动强度,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此次庭审的5起案件均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28分钟。王某、蔡某元、王某文、段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1个月到拘役4个月不等,并处不同程度罚金。韦某贵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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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