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法院实行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制度

17.12.2014  18:22
  为深化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洛江法院实行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制度。

  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制度的内容包括涉廉事项报告、廉政风险防范申报、重大事项报告、拒礼拒贿情况、任职回避申请和干警自身廉政建设情况。要求全院每位干警都要对照上述所列的报告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纪检组监察科报告相应事项,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如实填报《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表》,汇报表由本人填写,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名。该院党组切实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作风动态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进一步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