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四诊”裁判文书 确保“无病”上网
19.06.2015 10:35
本文来源: 法院
“望诊”:注重细节保质量
为保证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该院出台了《裁判文书校核办法》,要求一份裁判文书从拟稿到上网的过程中,必须经过主审法官、书记员、文书上网专职人员的多道“望诊”程序。
主审法官从拟稿开始,就要从证据认定、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文书的“神”与“色”进行仔细推敲,确保裁判文书体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拟稿完成后,案件的书记员则要从格式、句、词、字、符号等文书的“形”与“态”进行认真校对,确保文书格式正确,且无病句、无歧义、无错字;在文书上网之前,文书上网人员还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进行最后一道“望诊”,才能让一份裁判文书公开到网上。
“裁判文书是体现审判活动的司法产品,而这份产品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我们一定要从细节出发,大至文书的法律和事实,细至文书的标点符号,确保上网的裁判文书零瑕疵。”在全面启动裁判文书上网之始,该院院长便如是强调。
“闻诊”:倾听意见促质量
裁判文书好不好,群众最有话语权。为了促进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建阳法院坚持以群众“看得懂、能理解、会支持”为原则,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裁判文书进行“闻诊”,积极向群众、人大代表、律师等听取并收集群众对已发出裁判文书的意见及建议,充分尊重群众参与权、监督权。2015年以来,该院便收到群众意见30余条,大部分意见得到了采纳。
“你们裁判文书里关于诉讼费的承担的用语上,有的文书上是写‘由某某承担’,有的文书上是写‘由某某负担’,虽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建议统一用语,更有利于司法权威。”张律师在该院组织召开的一次裁判文书公开座谈会中提到。听取了该律师的建议后,该院便整理了类似的现象,并下发了通知,对于裁判文书中同一意思但不同部门存在不同表述的现象进行修改,规范了裁判文书的用语。
对于该院的这一举措,律师在回访中称赞:“我那个建议你们采用了,说明你们法院在裁判文书上网这项工作上还是很重视的,给你们点个赞!”
“问诊”:开展评查提质量
“小黄,你这份判决书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存在一个不应该有的小瑕疵,就是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表述上,你大部分是写‘原、被告双方’,但有一个地方写成‘原被告双方’,这种错误虽然没有影响,但的确不应当犯啊!”在一次评查中,评查小组的翁法官发现了一处瑕疵。
为了进一步提升该院裁判文书的质量,该院从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一支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对裁判文书进行“问诊”。评查小组专门对文书的格式、证据认证、裁判说理、标点使用等各方面进行抽查点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承办法官及庭室负责人,督促他们对此作出口头或书面说明,对于一些低级错误的,承办法官还应进行自我检讨。
据统计,2015年1至6月,该院的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共开展文书评查6次,抽查裁判文书600篇,提出的整改或完善意见从第一次的30余条逐步下降到10几条,有效促进了该院文书质量的提升。
“切诊”:加强管理抓质量
裁判文书的透明程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开的进程及其成果的彰显。为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该院不断加强管理,对裁判文书进行“切诊”,通过加强管理为裁判文书“把脉”,以切实抓好文书“质量”。
据悉,为加强裁判文书管理工作,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平台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意见》、《关于裁判文书上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指导细则》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同时,安排人员专门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使得各类裁判文书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上网,保障了文书上网的时效性。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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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5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