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原配小三上演“争房大战” 法官晓之以理平息战争

17.07.2014  17:58
  建瓯籍男子邵某与陈某于上个世纪70年代结婚,系事实婚姻关系,1998年开始邵某与罗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后十几年,罗某不仅跟邵某一起借债盖房子,还在邵某生病期间不离不弃、悉心照顾。为了两栋房产陈某和罗某闹得不可开交,甚至闹上法庭。一边是结发妻子的恩情,一边是罗某的有情有义,邵某该如何抉择?日前,建瓯法院法官们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将这场“争房大战”成功调解,使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落下帷幕。

  为了生活 男子贱卖房产

  邵某是建瓯市徐墩镇某村的一名普通农民,1977年,邵某与陈某按习俗办结婚酒席举行婚礼,此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事实婚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一女。1993年,两人在徐墩镇建造了一幢房子,并以邵某的名义登记办理了相关证件。1998年,邵某以与陈某感情破裂为名,跟罗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年邵某和罗某的儿子出世。2004年,邵某又建造了一幢房子,同样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办理了相关证件。邵某以为自己过上了好日子,然而一场重病让邵某的生活陷入困境。

  2008年以来,邵某患上重病,生病垂危,至今仍未痊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瘫痪不能走路。而罗某对邵某不离不弃,四处奔走借钱为邵某治病,还要抚养年幼的儿子。邵某的生活穷困潦倒,债台高筑,为了还债和维持基本的生活及治疗费用、抚养幼子的费用,邵某无奈,只能变卖两栋房产。于是,邵某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将两栋房产各以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罗某。这两栋带店面的房屋总面积1899.6平方米,总价款40万元,折单价为210.6元/平方米,仅为市场价的二十几分之一。

  妻子得知 引发争房大战

  陈某知道邵某将房子卖给罗某,且罗某还未支付购房款,一纸诉状将邵某和罗某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推定罗某不构成善意取得,两人存在恶意串通并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判定邵某和罗某之间的购房协议无效。这份判决书仅仅是“争房大战”的开始,这两栋房产究竟该如何分配依然没有定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当陈某和罗某为房产争执不下时,债主们也纷纷找上门,要求邵某返还2004年为建房所借的钱。邵某和罗某认为,陈某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矛盾进一步升级,双方甚至多次大打出手。

  法官调解 促成双方和解

  为了方便瘫痪在床的邵某,办案法官亲自上门送达文件,多次到邵某家中及村里了解情况,终于得到一个消息:邵某的最大债权人是其亲弟弟,而他的弟弟脾气暴躁,邵某家里因为这件事情多次大打出手,都是邵某的弟弟挑起。邵某的弟弟出于对大哥的关心多次出面调解大哥家的矛盾,但他又是最大的债权人,双重的身份,加上脾气暴躁,常常闹的大家不欢而散。办案法官考虑邵某的弟弟或许是个突破口。

  于是,办案法官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先找到邵某的弟弟,让他收敛下脾气,多从大哥的立场出发,为大哥考虑,让他明白,只有大哥家的矛盾解决了,他才能够拿到欠款。跟邵某谈心,他的弟弟脾气暴躁,必须要尽快解决矛盾,还要多为他未成年的儿子考虑。最后,办案法官找到陈某,让她换位思考一下,罗某这几年也付出很多,后面一栋房子都是罗某去借钱建造起来的,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在办案法官的劝说调解下,邵某等几个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达成了调解协议:即1993年建造的房子归陈某所有,2004年建造的房子一至三层归罗某所有,第四层归邵某所有;所欠债务也达成了具体的分担责任。

至此,“争房大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邵某、陈某和罗某对调解协议都十分满意,三人终于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