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纪实

05.05.2016  01:14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大量矛盾纠纷将涌入法院。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要缓解案件急剧增加给法院带来的案多人少矛盾,是当前人民法院面对的突出问题。福州市两级法院在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建立调解中心、健全调解网络、整合院内外解纷资源,开创出了一条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共同治理的新途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百舸争流 多元机制亮点纷呈

  3月3日,冯某驾驶轿车与郜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坐在三轮车上的3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情绪激动,强烈要求解决善后事宜。长乐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派员参与了诉前调解,与事故多元调处中心相关部门人员联动处置,承办法官耐心地向死者亲属释法析理,多次组织冯某委托代理人与死者亲属协商。最终,冯某向3名死者亲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42万元,并取得死者亲属谅解。一场可能酿大的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把纠纷解决在诉前,这样群众就不用把问题闹到法庭,也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锐说道。近些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现持续上升态势,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长乐法院创新机制,专门设立交通巡回法庭,重视开展诉前调解,取得了良好成效。

  当然,勇于创新的显然不止长乐法院。

  近年来,福州市两级法院都在积极寻求探索化解纠纷的新办法、新方式,不少法院通过分析案件特点,根据案件数量和类型建立不同的调处机制。除了长乐法院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的交通巡回法庭,连江法院则根据当地涉渔纠纷显著的实际,通过在渔民回港期开展巡回、流动立案以及设立渔村法官工作室和海上巡回法庭,并与海洋渔业局、边防等部门建立涉海、涉渔纠纷诉调对接的联动调解机制等方式优化涉渔纠纷的化解工作;台江法院则在全省首创“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定期派出法官在房管局驻点。平日里,小区居民会到服务中心大厅,咨询法官相关问题,法官在受理窗口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知识,为其排忧解难。

  无缝对接 凝聚化解纠纷合力

  “5年了,这事总算解决了,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工作。”旅美华侨李老伯对马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和马尾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去年11月,年逾七旬的李老伯来到马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手持一张破旧的单据欲起诉。原来,5年前李老伯回国为母亲办丧事,认为帮忙的亲戚张某以购烟酒的名义向其取走1万元后没有提供购买发票冲账也不归还,为此他多年耿耿于怀,特来法院起诉。鉴于双方系亲戚,为尽快化解矛盾,法官决定依托“333”无缝诉调对接机制,移送马尾区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刚开始,李老伯与张某的姐姐就剑拔弩张,导致调解无法进行。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当即介入,积极做张某姐姐工作,并最终劝服张某到场参加调解。双方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引导下摆事实讲道理,张某称当时已将该1万元付了酒席定金,在最终与酒店结算时已冲抵,李老伯也当场承认当时办丧事时没有付过酒店定金。调解员结合5年前的物价及酒店消费惯例,认为张某所述合理,欠款事实不存在,李老伯也恍然大悟,原来是一场误会。他当即向法院申请撤诉,张某也在法官及调解员的劝解下与李老伯达成了谅解。

  2011年,马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与马尾区人民调解中心合署办公的优势,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创建“三连三同三和”工作法, 以“制度对接、机构对接、人员对接”搭建平台,以“同址办理、同时调解、同步确认”便民利民,以“亲和服务、柔和关怀、和谐结案” 化解矛盾,在司法审判和人民群众之间打造了一个化解纠纷的渠道和平台,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是群众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群众无需多跑路,在身边就能解决问题,这也能减轻法院工作的压力。”陈锐如是说。

  真情调解 矛盾纠纷化于无形

  2014年,虞某离开了自己工作的公司,随后该公司作出了旷工处罚公告,以虞某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私自离岗为由,解除与虞某的劳动关系,但未将公告送达虞某。虞某认为公司的做法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款共计19873元。

  一审法院认为该公司属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给虞某经济赔偿金16984元。但虞某认为赔偿金额过低,提出上诉并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33968元,并开始到相关部门进行信访。

  案件移送到福州中院民一庭后,合议庭成员认为一审判决不存在错误,但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又涉及女性残疾人弱势群体,决定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该案审判长徐敏洲与案件承办人陈嘉多次走访该公司,对负责人释法明理,并请该公司多考虑虞某一家的实际困难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同时,承办人又积极联系虞某一家,在法院与这对残疾人夫妇沟通困难时,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介入帮助,并将调解方案和法律后果一字一句的写在纸上给虞某的丈夫看。

  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的调解,该公司最终决定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一次性给予虞某31000元的补偿款,虞某一家也十分的满意。

  调解工作并不易做,近年来,福州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变以往“一刀两断”式的司法裁决,以十足的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帮需要帮助的群众释法说理、“明算账”,为他们争取应得的利益。不少法院还设立温馨调解室、亲情调解室、商务调解室,积极创造温馨良好的环境,法官与来访群众“拉家常”式交谈,让百姓感受到亲情般的温暖。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