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冒充司令员干女儿 一女子诈骗23万被判刑
09.02.2015 18:40
本文来源: 法院
被告人占某,今年35岁,来厦多年。看到朋友做快递生意很赚钱,想自己开一家快递公司,但苦于没有本金,一直无法实现。2013年8月份,占某在看病的时候认识了个体医生李某,于是便动起了诈骗李某钱财的贪念。占某谎称干爹是某军区的司令员蔡某,自己在厦门某高校当老师,其父亲在厦门某区检察院工作,母亲在厦门某区人大工作。听到占某有如此显赫的家庭出身,尤其是听说占某是军区司令员的干女儿,李某也想利用占某的关系为自己带来工作上的好处,于是便与占某以干兄妹相称并交往,哪知道这正中占某的圈套,从此也开始被占某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10月份开始,被告人占某假冒军区司令员的干女儿,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李某的钱财共计人民币233095元。如:2013年中秋节前后,占某以帮其干爹买礼物送人为由,骗取李某12000元;2013年11月,占某以承包快递业务为由,骗取李某166000元;2014年1月,占某以帮干爹的儿子偿还债务为由,骗取李某24000元;2014年春节期间,占某以购买礼物送给干爹为由,骗取李某11973元;2014年4月6日,占某以帮干爹过生日、买手机为由,分别骗取李某10000元、4122元。
法庭审理时,被告人占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对自己因贪念太大骗取李某的钱财表示认罪伏法,集美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钱款,价值达人民币23309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占某认罪态度较好、已经退赔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从轻处罚,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占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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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5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