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依法加大对非法采捕红珊瑚犯罪的量刑幅度
2014年起,我省开展一系列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行动。近期,我省法院依法加大对非法采捕红珊瑚犯罪的量刑幅度——
还红珊瑚一片静海
7月,休渔时节。连江县琯头镇东岸村港口内,大小渔船排得整整齐齐,渔民们正过着一段休闲假期。
在悠闲而平静的生活中,不久前由连江法院审判的3起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案,成为渔民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话题。“现在,大家知道非法采捕红珊瑚不仅船要被拆 解,人还会坐牢,搞不好就倾家荡产。”村民柳贵荣告诉记者,在这之前,“红珊瑚”三个字一直是与一夜暴富的“神话”联系在一起的。
“采红珊瑚,一次出海捕捞可抵上好几年收益”——在这个“神话”的诱惑下,2014年9月,卞文飞及其同伙对“闽连渔运60467号”渔船进行改装。同年10 月,他们从连江苔菉港出发采捕红珊瑚,共计捕捞疑似红珊瑚20余千克。回来后,他多次联系卖家看货,但由于价格问题,没能交易成功。同年12月24日,公 安民警在他住所搜出红珊瑚25.905千克,其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期,连江法院判处卞文飞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据连江县法院生态审判庭庭长张锦生说,卞文飞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国家重点 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红珊瑚,侵害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构成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他参加采捕买卖红珊瑚的同案犯也被依法判刑。
“2015年底,卞文飞的渔船也被拆解了。”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雷建华说。
接着,雷建华说出海上执法部门的难处。他说,采捕红珊瑚的行为多发生在境外,渔业部门无法直接获得第一手的违法证据,且我国还未与其他国家建立此类案件的证据移交机制,这些都让从事非法采捕红珊瑚的渔民心存侥幸。
“利润高,违法成本低,是非法采捕红珊瑚案件在我省沿海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连江法院生态庭庭长张锦生认为。
“一直以来,红珊瑚制成的饰品,极受收藏者喜爱,但红珊瑚生长极缓慢,且受到海域的限制(仅生长在台湾海峡、日本海峡、波罗的海、地中海),产量十分有限。”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境保护处处长郑福来说,近年来红珊瑚价格一涨再涨。
2015年以前,我国非法采捕红珊瑚案件的被告主要被判处罚金刑,最多判处缓刑,量刑较轻。“渔民们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听说采红珊瑚能发财,就纷纷效仿,赴境外采捕,给国家造成恶劣的影响。”雷建华说。
“经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尤其是司法机关加大非法采捕红珊瑚案件的量刑幅度后,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今年初以来,我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没有发现我省渔船赴境外海域开展非法采捕红珊瑚的行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要更好地解决非法采捕红珊瑚的难题,浙江海洋学院海洋生物学家赵盛龙教授认为,除了要提升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流通管理,更要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红珊瑚生物学研究,期盼通过人工育苗、实现人工增殖。(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