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法院为亲属缺位的涉罪未成年人聘任“临时家长”
13.10.2014 19:00
本文来源: 法院
近年来,在部分涉少刑事案件中出现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因务工等原因无法到场、又无近亲属出庭的情况。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据相关规定,光泽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制定《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建立起“合适成年人库”,在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不愿到场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合适成年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在司法机关讯问或者审判过程中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13.10.201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