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两邻居因小事引发血案 法官抽丝剥茧化解积怨

01.09.2014  12:44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得好乡邻胜过亲”,如果有个好邻居,那生活一定很和睦,可是本案中的两家邻居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缘起:对账不清 “合作”不成

  陈家人和廖家人同住在建阳市童游街道富林新村,陈家和廖家正好是对门,两家人关系一直不错。陈家人原本是做农出生,后因城市规划搬迁到了富林新村,并开了一家小卖部,平日里就经营一些副食品。2008年10月,廖家加盖房屋,并把家用房改造成饭庄。饭庄开业后,廖某经常到陈家的小卖部买一些调味料和大米等,一开始每次都是陈家人提供小本子由廖某签单,到每月底在统一结账,后来廖某嫌麻烦,拿货后有时就叫陈某登记。在一次月末对账时,廖某感觉数量不对,碍于邻居面子就没有提出来,但以后就不再陈家的小卖部里买东西了。两家人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升级:相邻纠纷 举报诉讼

  由于廖家人饭庄的厨房正对着陈家的房间,轰轰轰的抽油烟机声音、辛辣刺鼻的味道以及客人猜拳喧哗声影响到了陈家人的休息,陈家人便出面和廖家沟通。廖某觉得原来开饭庄时陈家人没有提出噪音影响的问题,偏偏在没有去陈家小卖部购买副食品后陈家人才提出,肯定是故意为之,便不予理会。2009年1月,陈某向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反映情况,没过多久工商、环保等部门就来调查,要求廖某进行整改并补办相关证件。廖某知道是陈某举报后十分生气,为此两家人发生争吵,而陈家人却因廖家人饭庄噪音和污染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又一纸诉状将廖某告上法庭。两家人隔阂越来越深。

  激化:交涉互殴 引发血案

  2009年6月5日下午5时,陈某的儿子因廖家的饭庄油烟和噪声太大再次和廖家人交涉,进而发生扭打,陈某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此事尚未解决,两家人又于次日晚8时因此事再次发生争执,廖某和女婿纠结了正在饭庄吃饭的一班人和陈家人相互斗殴,直至派出所民警赶来才停止。其中陈某的伤情系轻微伤偏重,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还有陈某的老婆、儿子、媳妇等均构成轻微伤,而廖某及女婿等人也有受伤。

  周折:发帖求助 拒不履行

  两家人互殴之后,陈某担心自己家是务农出生没有人脉关系行政机关处理不公就利用互联网发帖求关注,一个普通案件被冠以“黑社会恶霸”“血腥屠杀”等吸引人眼球的词语,引起了很多不知情网友的高度关注。

  建阳公安局分别对廖某及其女婿做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同时,廖家的饭庄也被停止营业。陈家人再次向建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家人赔偿医疗费。  2011年8月,一审判决廖家人要赔偿陈家人医疗费等费用共76000元,廖家人不服上诉至南平中院后被维持原判。但是廖家人的“心结”没有解开,只支付了59000元后始终不愿履行法院判决。

   化解:抽丝剥茧 情理结合

   2013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胡世清找到被执行人廖某,要求其履行判决,但是廖某心里抵触情绪很大,觉得法院判决不公,自己也被打伤,为何法院没有判决陈家人也承当医疗费用。胡法官想召集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最好能和解。可是电话约了不下30次,不是只来了一方当事人,就是双方见了面就互相争吵起来不欢而散。为了“啃下这个骨头案”,胡法官下了一番苦心。胡法官分开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找到廖某,告知其对自己也受伤需要陈某承担医疗费继续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是要先把原来判决该支付的医疗费17000元先打到法院执行局的账户里。如果再次起诉后判决陈某也要承担医疗费,则会扣除出来,廖某表示同意。然后胡法官又找到申请人陈某,告知其两家人互殴廖某也有起诉的权利,执行款先保存在法院,确保陈家人等拿到执行款,但是具体的数额多少,要等廖某起诉后依据判决结果来确定。陈家人也表示赞同。廖某起诉后法院也经过耐心调解,陈家人应支付廖某医疗费14000元,两项相抵扣,胡法官将剩余的3000元执行款送到了陈某的手上。通过胡法官一层层的抽丝剥茧,情与理沟通化解,终于让两家人都达成了和解。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