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与苍南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02.09.2014  19:38
  近日,福鼎法院与浙江苍南法院签署了《建立浙闽边界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深化两地司法协作。两地山水相依、相互毗邻,民间交往频繁,司法协作案件增多,遂签订司法协作协议以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切实促进司法工作有序开展。

  两地法院成立闽浙边界法院司法协作办公室,由双方一位院领导负责抓好日常工作落实,从民事、刑事、执行、综合及后勤保障四个方面合力打造强有力的互促互进协作机制,每半年轮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互通,共享审务信息,实现工作交流常态化;根据案件审执需要,开展审前社会评估调查、监外执行案件材料的收集、委托送达、调查取证、被执行人财产查控、被执行人查找执行信息共享等民、刑、执行方面的合作;拓宽渠道,促进学术交流,定期召开学术、审判实务研讨会,研究探讨解决疑难案件和对新出台法律、司法解释的具体实施细则的理解,以共同提高审判水平。

  两院共建闽浙边界法院司法协作机制,不仅适应了司法共建新形势,实现司法良性交流互动,而且在优势互补中,进一步地弥补司法工作的“短板”,促进各自法院建设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