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丈夫出国八年致夫妻不和 法官巧用QQ视频解纠纷

17.09.2014  13:39
  70后的林茹和林强经人介绍后,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俩女孩。2006年6月, 林强到美国打工,当时小女儿还未满周岁。虽然林茹不舍丈夫远渡重洋,但出于家庭考虑,她还是同意了。但让林茹意想不到的是,这一别竟是八年,林强在这八年间从未回国,夫妻感情生分且产生了较大的矛盾。最终,林茹向霞浦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由于离婚案件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针对林茹和林强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进行QQ庭审,并用DV机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录制。

  承办法官要求被告林强在视频中出示护照及身份证,并要求被告哥哥到庭对被告身份进行确认。庭审中,原、被告要求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向双方重点阐释了调解协议内容,并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文档通过QQ传送给被告,由被告进行确认,同时被告指定由其哥哥代收调解书。自此,不到20分钟就审结了一起跨国离婚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