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治论坛召开共议司改热点问题

23.05.2016  10:55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承办的北京法治论坛暨审判资源配置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研讨会5月21日在京召开,研讨会围绕固定模式审判团队运行机制、院庭长职责问题,以及审委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等司法改革的难点问题展开讨论。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北京研究中心也于当天成立。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会长苏泽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杨万明出席并致辞。
  江必新在发言中指出,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重视整合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等各方面的资源,切实提升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严格落实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审判组织的办案权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必新强调,审判资源配置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系统思维解决审判资源配置中的问题;要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同时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审判团队的组建要注意优势互补,增强审判团队的专业性;各级法院要因地制宜,探索根据法院的层级、案件数量、案件类别、人员规模等因素,优化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等审判资源的组合,组建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审判团队模式,形成团队合力,提高审判效率。要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坚持院、庭长行使权力公开化、程序化,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必留痕、失职要担责。
  苏泽林指出,与审判资源配置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有关的一系列难点,是完善司法责任制过程中必须深入思考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本次论坛对于进一步凝聚共识、澄清认识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司法部门进一步把握司法规律,推动审判工作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也必将进一步促进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对接、理论观点和实践经验的互动。
  杨万明表示,北京法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四项基础性改革第三批试点单位,改革同时部署、同时培训、同时启动、全面推开。北京法院将充分吸纳本次会议研讨的各方意见,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司法行为、司法规律的认识,为促进司法行为规范、推动审判工作发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高校专家学者以及北京市三级法院的法官8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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