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西宁建设进入“快车道"

09.07.2015  11:23

城北区启动“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西宁的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同样离不开法治保障和支撑。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深化依法治市,推进法治西宁建设,把尊重法律、厉行法治作为施政之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西宁法治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   科学民主立法迈出新步伐   西宁市人大及常委会坚持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项目论证、立法前立法后评估、立法审议、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法规案公开征集意见等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作用。市人大发挥立法咨询组作用,在出台地方性法规前,充分征询专家组意见,提高地方性法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西宁立法特色,根据年初立法计划,修订《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并制定出台《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重要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办组织起草。组织审议《西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西宁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并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统一部署,西宁市出台《关于深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提出108项重要改革举措,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全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依法审核确定行政职权,科学配置行政职权,公开权力责任清单,推进行政职权公开规范运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充实基层综合执法力量,着力解决执法交叉、执法缺位、执法不公等现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各部门执法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得到新提升   西宁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在西宁的试点工作。完善办案质量评估体系和错案评价标准、问责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质量。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审务公开,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行阳光司法,把执法司法权关进笼子里,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向改革要效率、向素质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率、向科技要效率、向职业道德要效率,通过改革从制度层面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从根本上实现司法作风大转变,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赢得群众支持和满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建设的  精神内核在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正确选择,是以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手段,以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为目标的整体性工作推进过程。西宁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决策过程中,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取向的转变,关乎全局的工作一律严格遵循科学论证、依法决策的步骤流程,法治建设也努力做到立足于民生落脚于民生,牵涉医疗、食品、教育、安居、治安等关乎老百姓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委市政府坚持依法执政、执法为民、法治惠民的工作准则,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及时为民解难济困,多办实事,帮助群众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如今,法治作为西宁市的城市治理理念,已成为全市市民的共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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