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开展"法治精神 点亮未来"送法进校园活动
检察官给学生们作法制讲座。
学生们认真观看画图学习法律知识。
“警察问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不知道,那就不是‘明知’是赃物了。”近日,福建沙县检察院深入湖源中学开展“法治精神 点亮未来”法律宣传活动,这是好多学生对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个案例提出疑问。
“可是,这个‘明知’并不是大家自己说我不知道就可认定,因为购买人出于趋利避害思维的影响,往往会辩称自己不知道。但是从交易价格过低、缺少正式发票、多次向同一人低价购买、与出售人关系密切等交易行为综合判断,可以推定购买人怀疑是赃物,而因贪图便宜、听之任之,且购买的,也会被认定为‘明知’。”检察官对着学生们的疑问认真地回答和解释。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让犯罪离得更远些”。在宣传活动中,针对近年来中学生对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和平板、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需求,以及日常生活中与网络的密切关系,检察官专门挑选了购买赃物、网购开锁工具盗窃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通过法制讲座、宣传挂图、法制小游戏等形式以案释法,向该校200多名学生们讲解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警惕告诫中学生要洁身自好,在购买财物过程中,对于价格过低、有可能是赃物的东西,不要因一时的侥幸心理给予购买,而自毁前程;在上网过程中要明辨是非,取精华、去糟粕,谨慎交友、注意网络安全、加强自我保护。
“检察官们的法律宣传能够结合现在中学生的生活经历,借用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因无知而犯罪的现象发生。”该校政教处主任如是说。“检察官姐姐的讲解,和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很接近,我们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关注未检科的微博微信,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学生们也纷纷表示,这次的宣传活动收获不小。(陈茂青 林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