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漳州:用“法治”来“惠民”
法制日报记者吴亚东
正在家里养伤的郭俊彬再也不用催着家人一遍一遍往法院跑了,他终于等来了这些天最让他舒心的好消息:考虑他几月前被人持刀砍伤后导致五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行凶者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委政法委决定向他发放5万元救助金,为这个困难家庭解燃眉之急。
8月27日,漳州市委政法委、财政局联合公检法三家下发通知,出台《漳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设立漳州市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对原有的漳州市涉法涉诉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进一步规范,规定每个案件当事人救助金额最高5万元。
而在去年3月,漳州市委政法委就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涉法涉诉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同年4月,漳州市及各县(市、区)落实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制度,防止被害人因损失无法弥补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漳州已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共710万元,救助74人、发放救助资金273万元。
相比较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老赖”们有钱不还却更令人头疼。为此,漳州去年率先在全省成立市、县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至今已查询被执行人30万人次,冻结扣划存款8300多万元,促进1300件案件实际执结,从根本上缓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执行难”问题。
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资金和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这些都是漳州实施五项“法治惠民”工程的一个部分。
去年7月22日,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法治漳州”的实施意见》,打造漳州五项“法治惠民”工程。随着“法治漳州”意见实施一年多,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专门为此走进漳州,深入了解“法治漳州”的成果如何真正做到“惠及每一位民众”。
法律送上门矛盾不出门
因为没有文化,家住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朝阳村的杨惠卿,除了会写自己名字以外,几乎不识字,更别提懂法了。前几年,杨惠卿一直遭受着丈夫的家庭暴力,但她却不懂得该如何改变这个让她痛苦的现状。
而就在去年,杨惠卿终于在村干部的帮助下,向挂钩在村里的法律顾问申请了法律援助。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杨惠卿的官司打得并不是很顺利,两年间,律师先后三次无偿援助了杨惠卿。“如果我自己去找律师,就要花好几万。这次政府派法律顾问来帮助我,我没有花过一分钱。”杨惠卿用朴实的话语表达着自己的感激。
“一村一义务法律顾问,就是针对农村法治化水平较低,法律服务较为薄弱的问题,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基层政法干警担任各村(社区)义务法律顾问,重点做好法律咨询与宣传、法律援助、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法涉诉等问题。”龙文区司法局局长曾惠森详细向《法制日报》记者做了解释。
早在2012年4月11日,漳州市龙文区便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村一义务法律顾问”制度,首批14名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4个行政村(居)义务法律顾问,并很快把这项制度向全区55个村(居、场)全面铺开。
“有了义务法律顾问,老百姓遇到法律上的麻烦事,再也不用担心求助无门了。”在完成全区162个村(社区)义务法律顾问全覆盖后,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局长韩建华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4月14日,芗城区东园社区居民吕某在上班时突然发病死亡,他的妻子郑女士在悲痛之下不知所措。这时,东园社区的法律顾问朱志平作为郑女士的代理人及时介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于7天后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用人单位同意就吕某工伤死亡支付一笔赔偿款,郑女士终于放下心中的大石,安心处理丈夫的身后事。
目前,漳州全市共有1929个村(居、社区、农场)已全部有挂钩的义务法律顾问。两年多来,全市义务法律顾问组织进村(社区)走访1482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5件,代理法律事务500多件,接受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参与调解化解民间矛盾纠纷1847件。
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以前,我每隔三至四天都要带领一批游客到出入境办事大厅,办理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排队耗时间自然不用说,程序也太麻烦。”一提起这些繁琐的工作,漳州市宝中国际旅行社的业务员郑建文到现在仍是满腹抱怨。
不过,小郑的这桩烦心事显然已经成了过去式,他再也不用为了办签注“跑断腿儿”了,“有了‘网上公安局’,游客到旅行社组队旅游就可以当场在互联网上办理签注手续,大家都不用往办事大厅跑了,我们旅行社也得到了很多实惠。”
“数据在网上多跑腿,群众就能在路上少跑腿。”去年6月25日,漳州市公安局汇集了18个业务部门、13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63个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的门户网站,打造了漳州市“网上公安局”。
据统计,自漳州市“网上公安局”上线运行以来,漳州市公安局网站的访问量已达3596922人次,共办理各类公安业务23966起,受理群众诉求1397件,公开各类警务信息3253条。
今年4月7日,一名受害者亲属在“网上公安局”留言反映,其侄子在漳州被骗加入传销组织,并提供了有效线索。随后,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芝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亲属提供的地址及其周边社区逐一进行排查,于4月10日在一栋居民楼内查获8名传销人员。
“无论身在何处,只要登录漳州市‘网上公安局’,群众就可以在网上报警求助,提供有价值的破案信息。公众还可以通过该平台寻找亲朋好友,或被盗、丢失的物品,也可将拾到的物品在平台上发布启事寻找失主。”漳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韩志忠说。
法援帮得了官司打得起
今年1月2日,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的王某选找到漳州市龙文区法律援助中心,想要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查王某选经济状况时,发现王某选家庭人均收入在900元左右,符合漳州市降低法援门槛的规定,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最终为受援人王某选实际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96000元。
2013年,漳州市龙文区共办理低保、五保和低收入人群等法律援助案件61件,占案件总数32.6%。
“在降低法援门槛后,今年上半年,我们已办理低保、五保和低收入人群案件87件,所占比例61.3%。”龙文区法援中心主任林贤芳介绍说,仅今年上半年,办理低收入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量就超过去年全年的案件总量,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明显上升。
为了让普通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2013年来,漳州市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并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青少年、农民工、下岗工人、低收入人群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政策出台就要落到实处”,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佩珠这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援中心制作了1万份法律援助信息卡,发放给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低收入户等边缘群体。持卡人可就近、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今年上半年,漳州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4件,民事案件1091件,刑事案件368件,接待咨询人数1821人,受援人总数1504人,挽回经济损失1875.13万元。
与此同时,漳州市法援中心开辟各种“绿色通道”,对农民工集体维权案件,先行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对申请劳动报酬和工伤、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