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破解“中等收入陷阱”的利器

03.01.2016  01:23

我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通过以模仿和投机为主要动力的后发优势,以充分廉价的“人口福利”、土地资源、环境代价和简政放权为支撑,连续保持近10%的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史的奇迹。2014年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三期叠加”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新常态,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求得发展的新动力,党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是实现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动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笔者认为,落实这一战略构想,法治保障是前提。
  法治在构筑新动力、推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作用是通过以下机理来展开的:
  一是通过透明规则,培植现代社会最珍贵的诚信体系。市场经济归根结底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和交易成本,使生产销售活动变成可预期、可控制,从而大大降低社会成本,提升社会经济机体的活力,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益。
  二是通过制度构建,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创造、创新与其说是技术的发明、发现和高效应用,不如说是适应于创新的制度安排,即制度重于技术。法治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完善有利和鼓励创新的制度体系,让技术人才、创新企业有了用武之地,使技术创新驱动战略有了赖以支撑的环境。换言之,法治是创新之基。
  三是通过治理领域的拓展,不断破除发展梗阻,增强社会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健康的社会细胞。法治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制度性不公和腐败问题才能得以有效解决,社会才可以显得既生机勃勃又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和办事将更方便、诉求表达渠道更顺畅、生活更平安、更幸福。特别是社区自治和社会组织的培养,使得基层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的自由、尊严、创造力得到应有的尊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就有了社会基础。
  四是通过理念信仰的灌输,滋养全民的科学和民主素养。实践表明,现代科技发明不是几个人的事,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环境的支撑。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下更显如此。我国封建社会特别是满清统治阶段之所以长期生产力落后,根本原因就是几乎全部社会精英只热心科举八股,追求当官耀祖,而非基于个人兴趣的发明创造。法治特别是现代的良法善治,将根本改变中华民族的民主和科学素养,从长远和根本上保证工商文明的滋长。
  五是通过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为企业腾出更多生存空间,使财富创造的组织者——企业家阶层能够自由运作生产和谋利活动,积极引入新技术、创造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这恰是市场经济快速增长之源。同时,法治通过强化诚信重构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也能够迅速提升经济活力。
  六是通过对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对社会生产活动规则的明确执行,可以减少民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后顾之忧,消除不确定性与焦虑感,增进身心健康,增强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更加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活动,世界上的高寿地区都是法治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七是通过对公权力的制约,推动政府有序简政放权。摆脱发展动力不足,关键在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但简政放权最需要的是有效有序的法治。“”切忌自由落体,而应是一种制度的合理重构,让权责更加一致;“”不能虚无化,而应是化繁为简。辩证的简和放,统一到法治上,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简政放权,确保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八是通过对社会收入的调节,持续减少社会贫富差距分化。“中等收入陷阱”重要表现就是社会的贫富差距分化以及民众就业困难,这在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同时,由于低收入群体投资机会的减少,也阻碍了社会内需的拉动和增长,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法治可以通过对税收财会制度、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等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相关分配制度的改进完善,调节、平衡、保障社会各阶层总体收入水平。
  综上分析,法治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对有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确是一把利器,党中央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利于当代,功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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