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教授:法治是塑造全球性大国的重要支点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注重塑造我国国家形象。人口众多、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强固然是大国的重要标志,但先进成熟的政治制度、高水准的政治和社会文明才是大国的主要体现。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按照这样一个标准,法治是全球性大国形象的重要标志。我国作为一个有着悠久文明传统、文化传承和经济实力的国家,在政治文明水准方面也不应当落后,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塑造大国形象的重要内容。 虽然我们都认同法治是文明大国的重要标志,但当下我们还不能过于自信地认为中国已然是法治大国和文明大国。事实上,我们正行进在走向法治大国和文明大国的道路上。十八大以后,中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四个全面”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重大举措表明,法治是我们推进大国建设、迈向文明大国的必由之路。 中国的法治是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政治制度和社会状况所建立和形成的法治体系,自然带有中国的基因、中国的元素。比如,党的领导和中国法治的关系十分密切,强调党的领导体现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司法;比如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化水平,国民受教育程度,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素养决定了中国的法治与发达国家的法治还有一定距离;又如,中国历史上“德主刑辅”“情理法”并用的传统观念仍然影响深远,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单纯的实行机械的形式法治。国家法律之外,我们还有一套党内法规体系,比如,严于国法的党纪划出纪律高线和道德底线,约束着8700万党员。 目前,我们国家距离法治大国还有不小的距离。为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首先,立法上要加快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使各个领域、各项事业都有法可依。现在我国在很多领域法律不完备、不健全,大国法治需要在立法上下更大的功夫。立法工作要像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的那样科学民主立法,使人大在立法中起主导作用,要让过去部门立法和为了维护地方利益的小格局立法的局面得到扭转,真正建成完备、科学、严密的法律规范体系。 其次,执法上要树立法治权威,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法律不应当是束之高阁、装点门面的生冷规则。法治大国的形象表现为所有的法律都得到良好的执行。有些国家之所以能够自豪地称自己为法治国家,其原因是他们的法律能够得到有效实施。而我们的很多法律在执行环节就变了样,走了形。法律不能有效实施,就难以塑造法治大国形象。 再次,司法公正是法治大国的最重要体现。老百姓能否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衡量司法公正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四中全会以后重点推进的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司法改革现在是社会各界都普遍关注和重视的一项工作,改革的呼声和要求非常强烈,改革的效果也初步显现。如果一个国家司法公正并被民众信赖,所有的争议都有法律的渠道加以解决,并能够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这个国家的法治水准就是高的,法治状况就是良好的。 最后,全社会法治观念,特别是公务人员法律素养在塑造法治大国形象中起着关键作用。应当尽早确立以法治为重要指标体系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即“法治GDP”,重视提拔使用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好的优秀干部。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也是法治国家对我们每一个人的要求。全社会一起动员才能形成法治建设推进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