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对公务员队伍提出更高要求
记者 张维
新近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于政府工作人员作出特别要求,即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就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纲要》有关公务员的相关要求,《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
要严肃党纪加强监督问责
记者:就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纲要》提出,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你认为应该如何抓?
余凌云:第一,应当把法治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真正推动以法治引领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在干部任用与考核上,也应当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干部用起来。
第三,要严肃党纪,加强监督与问责,对违法乱纪的干部要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诚信政府首先应是公务员诚信
记者:《纲要》提出“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对公务员的诚信要求主要在哪些方面?诚信档案将来会发挥怎样的作用?
余凌云:公务员首先是一个公民,与其他公民一样,都应当诚实守信。公务员又是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公权力,从事着公共管理事务,应当有比普通公民更高的道德要求,更严的纪律要求,应当率先垂范,讲诚信,守规矩,严格遵纪守法。
公务员手握公权力,在行使权力中更要讲诚信,无论是做具体指导、给出承诺,还是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如果对公务员基于公职给出的清晰、没有歧义的意见产生信赖,并据此安排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依法就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预期,保护其对政府的信赖,政府与公务员都不得言而无信,滥用权力。
诚信政府的建设,首先应当是公务员的诚信建设,必须要有抓手,也就是要建立公务员的诚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权力的合法预期保护制度。
要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
记者:《纲要》提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目前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余凌云:要进一步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的梳理,明确岗位职责,执法要求,而且,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动指南、手册与裁量基准的建设,让广大执法人员真正明确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当“管什么”“怎么管”,不管、瞎管会有什么后果,有怎样的法律责任,使其真正恪尽职守,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不作为、互相推诿等问题,应当建立行政机关之间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对公众诉求能够整体地有机地积极回应,及时解决老百姓关注的问题。
尽快制定机关辅助人员招募规定
记者: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关键。近年来,很多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责任被推给了“临时工”。《纲要》对“临时工执法”有何规定?
余凌云:近年来,临时工执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媒体与公众对个别国家机关一出事就把责任推给聘用人员的做法极为不满。
但是,国家机关任务繁杂,公共资源稀缺,聘用临时工、辅助人员来弥补人员短缺,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如何规范与监督就成为一个关键。
《纲要》规定,“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根据这一要求,临时工、辅助人员都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只能做些辅助性的工作。为进一步解决规范管理问题,应当尽快制定国家机关辅助人员的招募、管理、培训等规定,应当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加强培训,规范辅助行为,明确哪些是辅助人员可以从事的活动,哪些是不允许辅助人员干的事情,加强监督,严格纪律。
干部懂不懂法可以客观测评
记者:就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法治能力”,《纲要》提出了那些措施?
余凌云:《纲要》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比如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要把懂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实践问题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干部懂不懂法,可以做客观测评,以工作中常遇见的法律问题来考问干部,也可以从其工作的实际表现、对问题的处理方式等方面来评价。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能够更感性地理解法律要求,规矩行事,依法办事。
记者:适应《纲要》要求,广大公务员应该做好哪些思想准备?
余凌云:《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措施规定得非常明确,对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公务员应当认真学习领会,逐项积极落实,而且应当创造性地发展,要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