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能力

21.05.2020  10:14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就是要从法律制度、具体措施上切实保障公众健康,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5月1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李志涛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讲座,通过视频直播方式,让省市县三级人大的同志同步聆听了一场精彩的法规解读课。

  为增强常委会开展生态环保方面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已多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讲座,提高了常委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能力。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省人大常委会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彰显了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担当。

   加强政治引领牢记职责使命

  从5月11日至17日,短短一周时间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两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省委书记于伟国在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开班式和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专题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其间,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上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目标同向、步调一致,使福建生态环境保护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工作的遵循。

  ——常委会党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立法,加强改进生态环保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落到位。

  ——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陕西、山西考察时等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内涵。

  ——召开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等重要文章,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留下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思想和精神财富。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在省委领导下,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在忠诚履职中践行初心使命。

   紧扣绿色发展健全生态法制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将生态文明立法摆在优先位置,以法律的刚性要求守护好福建蓝天碧水净土。

  ——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作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议,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率先将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地方性法规,作出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向滥食野生动物说“”。

  ——协同推进水、土、气、渣等污染防治立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态公益林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将我省在实践中探索的水土流失治理、河长制湖长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成功经验上升到法制层面。

  ——及时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遵守上位法规定情况,加强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衔接,做好生态领域规章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审查。

  ——指导推动设区市加快生态环保立法进程,批准设区市生态环保法规20项,涵盖扬尘污染防治、城市内河管理、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改、沿海防护林条例修改等列入年度立法项目,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目前,相关部门已提前介入立法调研论证。

   聚焦民生热点增强监督实效

  为保护好福建“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的生态高颜值,让百姓共享更多的绿色福利,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社会热点和民生关切,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污染问题的解决。

  ——超常规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会议议题全部涉及生态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

  ——以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方式,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并首次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把“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的代表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督促有关部门推动解决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成立由23名生态环保领域专家组成的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工作咨询组,邀请生态环保领域的人大代表、专家参加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提高相关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

  同时,常委会还持续加大对大气、土壤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的监督力度,紧扣法律规定查找分析问题,督促政府集中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除了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外,还增加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执法检查,为建设美丽福建贡献人大力量。(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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