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编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推动当地法治建设
从2009年起,中国法学会已连续组织撰写并且发表了七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在此影响下,部分省市法学会也开始组织撰写当地的《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法治建设。 目前,已有北京市、山西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成都市法学会开展了编撰工作。北京市法学会组织编撰《北京市年度法治发展报告》,汇集了北京市法治建设主要领域的成果和经验,是一项集体智慧的结晶,内容创新、信息丰富、特色突出。山西省法学会已连续三年编撰《法治山西年度报告》,积极探寻当地法治建设的发展路径,为当地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参考。广东省法学会已连续两年编撰《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广东省法治建设和发展状况,内容丰富、数据翔实,具有重要意义。宁夏回族自治区已连续七年编撰《宁夏法治建设回顾》,介绍了自治区立法、司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学研究、法学教学与科研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各个领域的成绩,记录了自治区法治建设进程和依法治区取得的成果。另外,成都市也已编撰了《成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集中展示了成都市法治建设进程和成就,记录了2014年度法治建设的亮点和大事记,是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编撰系统回顾和总结一年中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展示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是各地宣传法治建设最新成就和进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各地司法形象和影响力的重要窗口。同时,各省市的《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突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内容,从立法、司法、依法行政、法律监督等方面结合年度特点作了全面介绍和回顾,内容充分、翔实且具有创新性。 北京市、山西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成都市法学会组织编撰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撰写、发表和宣传各地《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他省市开展编撰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可借鉴的经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将不断提升影响力,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