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福建样本”有哪些特点?升级版怎么建?快来这场发布会看看吧
6月11日上午,福建高院召开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近年来福建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以及福建高院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相关情况。
一、深入践行“五商原则”,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福建样本”
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围绕“五商原则”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倡导“五商原则”,让司法有力度。2018年10月,福建高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了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并制定了关于畅通市场救济途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扩大市场对外开放、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的40项工作举措,有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局面的形成。2019年1月,省政府和省法院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对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举措。福建高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协同发展法治保障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八项举措》等系列司法政策文件,努力以更广的思路、更活的机制、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提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是注重“用户体验”,让司法有温度。2019年4月以来,福建法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将“用户体验”“有诉必理,有求必答,无事不扰”贯彻始终,推进问需求策、纾困解难、暖心服务等3个方面12项具体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庭审观摩月、执行见证月,线下走访座谈、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以用户体验检验司法工作;通过提升司法工作举措,发布典型案事例,编制赠阅《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等方式,用司法工作提升用户体验。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的相关工作举措,受到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普遍好评,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并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三是突出“福建首创”,让司法有动能。2019年,福建高院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由立案拓展至送达、取证等86个项目,努力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完成省内、省际跨域立案6.8万件。指导和推动厦门中院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成立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推进金融纠纷“立审执破”全流程覆盖、一站式集中处理、多元化合力化解,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着力加强涉台司法,办结涉台案件1249件,司法互助案件6579件。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措施,服务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22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37件。加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上汽基地项目实现“无一人员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制度创新”,让司法有作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构建互联网诉讼平台,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并创新跨域协同司法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尺度。宁德法院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三明法院建立金融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对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深入开展协同发展法治保障行动,创新跨域司法协同中心、平台和机制,并在金融司法、知识产权审判、生态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布局,服务保障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
五是聚焦“立审执破”,让司法有担当。2019年,全省法院统一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3.23万件,一审审结12.98万件。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1816件。保护促进诚实信用,一审审结合同案件29.67万件。依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依法保障“一带一路”海丝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健全市场信用体系,执结执行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0亿元,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2件。积极推动企业重整,审结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协力和兴房地产开发(平潭)有限公司等重大重整案件,帮助危困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全省法院砥砺前行,努力提升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不断把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服务保障提高到新水平
今年以来,福建法院着力于走深走心走实、求新求精求进,着眼于机制集成、平台升级、制度建构、体系完善,提出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重要工作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发挥平台、机制、智库、窗口作用,在充分沟通协调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24项工作举措。在这24项工作举措中,10项涉及与相关单位的对外协作,14项涉及法院各条线的内部协调,充分体现了集合集成、跨界跨域、互动联动的创新动能,将有力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建设。
一是创新提升,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的建设是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的重大举措,蕴含丰富的机制活力和平台价值,为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创新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将重效率、促便利贯穿始终,把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目标;将超越指标、实质优化贯穿始终,既关注世行的评估指标,更关注市场主体的幸福指数。积极打造集聚资源的平台,打破层级界限和条线壁垒,集合三级法院、12个条线的人才资源、专业资源、实践资源,聘请公司企业、研究机构、行政单位相关人员担任中心研究顾问,参与中心顾问和评估工作。积极打造协同推进的机制,研究制定我省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和长期规划,找准抓好各级法院各条线的发力处、借力处、合力处。积极打造创新发展的智库,结合世行评估体系、国务院《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要求,转换视角、转换思路,充分运用集合集成、跨界跨域、互动联动等新思维新理念谋划推动法院各条线工作。积极打造集成展示的窗口,依据福建各地法院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工作基础、创新优势和工作特点,探索建设一系列“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展示基地。
二是优化升级,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和司法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强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积极探索“无纸化办案”的案件领域和方式办法。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诉讼费用网上交纳、退还办理程序。加快应用统一送达平台建设,提高精准投放度和高效送达率。升级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僵尸企业”送达难等企业市场诚信问题。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落实民商事案件随机自动分案,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管控。加快福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促进庭审效率和审判效率的提升。推动完善司法鉴定时限和费用规范,提升司法鉴定效率,降低司法鉴定成本。明确申请产权登记相关司法指引,提高产权登记效率,降低产权登记成本。推动建立域外法查明中心,提高域外法查明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加强政务数据和涉企司法数据共享,列好用好企业金融“白名单”。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畅通市场主体行政纠纷解决渠道。
三是深化拓展,畅通司法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通过二维码扫描和短信推送方式,加大执行流程节点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大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财产评估方式的运用范围,减少评估环节的费用支出,缩短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确定时间。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激励和修复机制,推动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加速执转破案件流转。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破产企业注销、税费减免等难题。推动设立破产法庭,提升破产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质效。落实破产案件简易快审机制,进一步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时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降低破产费用支出。加强破产处置信息化应用,进一步降低通知、公告等破产程序费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分级和动态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能力水平。积极开展调研,深化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践探索。
福建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充分结合了理念创新和实践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长远布局和近期规划,必将有力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一步,福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会由福建高院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陈镇主持
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民二庭王孔坚庭长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