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信仰植根于灵魂深处——全省“六五”普法成果巡礼

26.08.2016  21:07
      福建日报8月25日讯  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沈海生

        6月1日,照例是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老年法制学校开课日。上午9点,校长林建德精神矍铄地走上讲台,今天他开讲的题目是《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台上,94岁的林建德讲得认真;台下,30多位阿公阿婆级的学员听得仔细。台上台下互动频频,问答阵阵。

        也正是这一天,北京喜讯传到海岛: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的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林建德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林建德以他94岁的高龄和29年的坚守,成为全国唯一活跃在普法第一线的“鲐背老人”。

        在这次会议上,我省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共计63个。这既是中央对我省“六五”普法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省即将开展的“七五”普法工作的期许。

        从“关键少数”推及“大众多数

        2015年3月25日,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指出,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保持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灵魂深处,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福州、厦门、泉州、龙岩等地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各地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成为新常态。

        “重点对象”还延伸到其他群体

        “六五”期间,全省各地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体系,推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法官检察官送法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校园安全普法活动蓬勃开展。

        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全省各地将普法工作纳入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活动内容,开展了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务工人员法律培训等活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水平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

        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行动

        大田县石牌中学初三学生林梦霏几次被父亲勒令辍学回家干农活,因为她的父亲“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一直认为女子读书无用。林梦霏也有自己的梦想,她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带回家向父亲宣讲。法盲父亲认识到错误,也改变了主意。这是大田县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一个鲜活事例。

        据了解,学生“带法回家”是大田县在全国首创、得到教育部认可并向全国推广的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的普法实践活动。三明市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总结“大田经验”,编印了《学生“带法回家”法律宣传手册》,让学生们把法律知识带到千家万户。

        今年暑期,三明市的城镇社区,到处都可以看到中学生宣传法律的身影。新学期开学时,每位学生都带着学校布置的“带法回家”作业回校报到,每个小组都带回一份由家庭所在地单位或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的《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鉴定表》,每名学生都上交一份参加“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的总结和感想。各级中学还专门举办了“与法同行”“我与公民同学法”征文比赛活动。

        “一粒橄榄抛过场,普法教育意义长;全民学法又守法,法治国家富又强……”悠扬的普法山歌回荡在永泰青山绿水间,传唱着永泰人民对法治建设的热盼。

        永泰山歌又称对歌、盘诗,历史悠久,生活气息浓郁,在永泰山村广为流传。永泰县司法局与县老年大学曲艺班合作,将法治元素融入山歌创作,让群众在山歌传唱中接受法治教育。

        “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坚持“大普法”理念,吸收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到普法中来,让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行动。

        近距离感受法治的温度

        7月10日,刚放暑假,由福建农林大学艺术学院15名师生组成的墙绘实践队就兴冲冲地来到云霄县和平乡桥头村,他们要完成的“暑假作业”是4个主题8面墙共180平方米的特色乡村法治文化墙绘,展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之美。这是“美丽乡村”建设中“院校+乡村”模式的成功构建。

        短短几天里,墙绘实践队通过大气端正的水墨画、可爱活泼的卡通画等多种绘画形式,描绘了桥头村“生态风情、中国梦、德育教育、家风建设”等主题,勾画出“采茶女”“土楼群”“枇杷娃”等乡村特色,也展现了“中国梦”“廉政清明”“家风建设”等现代文明理念。美丽的画卷再现法治建设带来的和谐,既是一道旖旎的乡村风景,也是村民喜闻乐见的道德向导。

        “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全民法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建设一批便民利民、有地方特色、功能健全的法治文化阵地。

        全省现已建成厦门集美中华法治苑、长汀水土保持法治公园等517个主题突出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658个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长廊,11760个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园地(角),方便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学法。各级普法办在城乡、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组织各类法治主题书画摄影比赛、法治格言警句征集等活动共计8730多场次,让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各地还将地方特色文化有机融入法治宣传,培育了永春县普法山歌、南安市台湾歌仔调“农家谣”、宁德小板凳普法宣讲队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省依法治省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最美身边普法人”“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展播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积极打造融合新旧媒体的普法宣传矩阵。一方面,巩固发展好传统媒体,福建日报利用每周的《要闻》《政文》《民生》《视点》和《评说》等版面,对福建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省司法厅与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联合创办司法调解类民生节目《调解有一套》,收视率稳居省台自办节目第一名,起到了“调解一案、播出一期、教育一片”的效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利用全省各级广播电台、农村广播“村村响”、数字电视开机画面和省内主要院线电影(正片)滚动播发法治宣传字幕、公益广告。另一方面,主动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探索运用“两微一端”开展新媒体普法,形成以“清朗天空”“丰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为代表,579个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矩阵,与覆盖省市县三级的149个法制报刊(专栏)、80个电视法制频道(栏目)、87个普法官方网站融合发声,即时传播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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