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好的“醒酒药”
近日,杨某因涉嫌在北京火车站酒后滋事,被北京站派出所行政拘留,同时也因此被铁路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杨某酒醒后追悔莫及(1月20日《法制日报》)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但这种“胆”可不能撒泼到法律的身上,不然就要给你点“颜色看看”。杨某因涉嫌在北京火车站酒后滋事,扰乱站车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并且列入了铁路的“黑名单”,可谓是后悔莫及,这个酒喝的代价有点大。
杨某想提早乘车回家这个想法本身没错,但购买的车票乘车时间不符,就应该走正规程序改签。在跟铁路工作人员沟通后,工作人员也向他给出了改签的合理化建议,可杨某却将铁路秩序抛之脑后,只为一己私利,从而做出了强行翻越检票口,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等荒唐举动,最终招致的是法律的严惩,也使得法律成为他最好的“醒酒药”。
近几年,关于旅客扰乱铁路乘车秩序的问题屡见不鲜,一直处于高频状态,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一项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约束他们。但在去年这种情况出现了明显好转,主要就是因为去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后来各省相继出台了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的制度下,明确了乘车的行为准则,大大打击了无视公众利益的人,维护了旅客们的合法权益。
公众的利益不容侵犯,无论你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站位于自己的旅客身份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遵守法律,就是遵守底线,每一个人都应该要换位思考,而不能让冲动这只“魔鬼”占据你的头脑。
春运已经开始,许多人已经踏上了回家的归途,而铁路运输又成人们回家的首选交通工具。在如此人流密集的时刻,总会出现一些让人意料之外的事,但我们遇事一定要保持理性,而不能随意的发泄自己的不满,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合法权益。每一位人都不能成为一个法律上的醉酒者,否则法律也会成为你最好的“醒酒药”。(泉州文明办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