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台措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扩大法援范围满足群众需求

27.11.2015  09:48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今年6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后,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意见精神,总结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要求,将贯彻落实意见和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召开党委(组)会议、厅(局)长办公会议、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迅速传达贯彻宣传意见和会议精神;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吉林、湖北、广西、重庆、陕西省(区、市)委书记,山东、广东等10个省(区)党委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西、云南、甘肃省(区)已通过省委、省政府或两办名义下发实施意见,北京、江苏、宁夏等24个省(区、市)拟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大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   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各地出台多种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上海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原有范围基础上把有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纠纷、农资产品质量纠纷、未成年人侵权纠纷、申诉案件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范围。浙江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残疾人、老年人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纳入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安徽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推行刑事案件辩护率考核,推动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辽宁努力实现法律咨询全覆盖,逐步开通在线视频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统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资源,解决经济欠发达或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   制定出台质量管理措施。各地着力加强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湖南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起草《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对案件指派的范围、程序、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天津加强质量管理,完善案件评查办法、“第三方”质量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机制,逐步推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补贴制度。海南深化便民服务,打造“绿岛法援”系列专项活动、法律援助指示牌“村村通”等工作品牌,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强化法律援助保障政策。各地积极与发改、财政、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江苏加强经费保障,将省级法律援助转移专项经费由1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上海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开发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平台,加强与微信等主流互联网信息平台合作。广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律师志愿者活动”,争取政府立项,联合团省委、省律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青年律师到山区县、贫困县担任法律援助律师。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