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双举措”强化案件回访制度

17.06.2016  22:05

      为规范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武平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两项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对上半年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回访。

      一是对援助案件开展追踪调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展追踪调查,采取抽查档案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抽查援助案件档案,看是否齐全规范,在审查、审批、程序上有无问题。对受援人实行不定期回访制度,主要看办案人员在服务态度、诚信意识、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方面有无问题。

      二是对每月的案件回访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主要内容包括每一次进行回访的方式、回访的案件数、案件类型、回访的人数、回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等情况。

      法律援助中心对抽查的回访记录表,记录回访内容,并整理存档。通过回访,未发现私自收费、懈怠办理的现象,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表示满意的占45%、基本满意的占55%,综合评价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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