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开拓志愿者队伍管理新模式

11.06.2015  11:37

法援志愿者发展历程路  风雨同舟共筑法援梦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开拓志愿者队伍管理新模式

 

      前身:法律援助志愿者档案库

      自2001年开始,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尝试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档案库,推行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制度,历经三年的成长,第一个简单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档案库”在2004年正式建立,加快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前进步伐。十多年来,到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登记的志愿者人数从最初的10多名,到400多名,形成以执业律师为主体,公务员、社团工作人员、法学院校教授讲师、心理咨询师、记者等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日常接待咨询、法律援助宣传、重大案件讨论、办理突发性群体性案件、进军营、监所、社区、乡村等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处理各种重大疑难法律援助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福州的和谐发展、民生保障贡献着重要的力量,成为法律援助队伍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发展:推行志愿者律师专业分组,充分发挥志愿者专业优势

      随着志愿者队伍的壮大,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启动了“志愿者专业分组制度”,其核心是将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律师,按照专业特长,分别组成刑事、劳动争议、行政诉讼、人身伤害、医疗损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维权等7个专业小组,小组的职责除承办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之外,还组织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开展重大案件讨论。小组内既交流工作信息,又开展学术讨论。“律师专业小组”的设立,还打破了法律援助由律师唱独角戏的常规,形成了律师专业、行业专业以及高校学者联手参与法律援助的新格局。

      建制:出台《管理办法》 志愿者管理有依据

      真理来源于实践,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实践中摸索,于2008年制定《福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对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的形式、组织管理以及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举措:管理与服务并行,不断提升法援服务质量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上,管理与服务并行,一手抓志愿者管理,建立了志愿者年检制度、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律师专业分组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组律师研讨制度、志愿者律师业务提升机制、志愿者激励机制等,对志愿者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力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一手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十平台”,开展“法律六进”、在工青妇残等社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福州市法律援助协会、派驻志愿者律师进驻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中级法院及五城区法院联络点和看守所、与厦门大学启动合作科研项目——刑事法律援助实证研究、邀请志愿者律师开设“案例讲堂”、参加全国城际间法律援助工作交流协作会议、加强宣传报道向媒体公众推荐优秀志愿者律师、组建全国首届青运会法律保障专家库,举办《刑事法视野下的妇女权益保护研讨会》等海峡两岸三地法律援助论坛等,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大众、完善自我、展示自我的大舞台。2011年至今,共选送25名志愿者律师参加中央省市各级荣誉的评比;向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推荐42名志愿者律师进行宣传报道;推荐的12名志愿者律师承办的10起法律援助案件获得全国“百优案例”及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荣誉称号;推荐25名志愿者律师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组织38名志愿者律师参加省级业务培训和研讨会等。

      参照:福州的“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

      2011年,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为参照,在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中遴选出126名志愿者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分类专家库,赴永泰、罗源、闽清县等不发达县区办理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此举不仅整合优化配置了福州市志愿者律师资源,实现了全市志愿者律师资源的共享,而且让不发达地区的困难群众在家附近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126名志愿者律师遴选中得到了众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大力支持,许多有着多年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律师怀揣着对法律援助的深厚感情积极报名参加,其中不乏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等。2012年12月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福州市文明办、福州市志愿者联合会评选为2011-2012年度“福州市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升级:依法建库,法援《条例》助法援

      2015年2月1日,《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根据《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数据库,根据法律援助事项的性质和受援人的意愿,指派数据库中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具体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数据库。截至目前,已有87家法律服务机构、484位法律执业人员申报入库。

      开来:广纳资源,开辟志愿者队伍新天地

      2014年,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福州市法援中心承担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市执委会法律保障工作。作为青运会法律保障处,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志愿者库中遴选专业度强、美誉度高又热心公益的律师组建法律保障律师团队,借助青运会这个平台,提升福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影响力和品牌度。为富有公益心的优秀律师搭建参与政府大型法律服务项目的“平台”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吸引、支持司法、房产、建筑、医疗、金融、媒体等社会各界精英,鼓励教师、学生等关心社会公益的人士参与法律援助,不断挖掘、聚拢优秀的法律服务人才认同和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在全市形成分层次、有梯队的万人以上规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举行法律援助志愿者宣誓仪式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志愿者律师专业负责人聘任仪式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医疗纠纷专家组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律师就全国首届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接受媒体采访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志愿者律师到福州某部队举行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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