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法庭庭长二十多年来庭外化解六成多案件
03.06.2014 10:19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二十多年来,张庆东审理的2200多起案件中,60%以上都是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上访缠诉,无一起违纪,无一错误,不得不承认这是了不起的成绩。
张庆东,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法庭庭长,是福建省法院系统首批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也是唯一一位以基层法庭庭长身份当选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的法官。
诉前调解 消化纠纷
有一年,李某诉厦门某医院医疗损害,前来立案时,张庆东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就李某诉求中的项目逐条解读,让双方当事人自己测算,并指出双方的责任所在。五天后,医患双方达成一次性由医院赔偿30000元的协议,当庭结清。
粗略统计一下,张庆东一年通过诉前调解使40多名准备打官司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1年底,杏林法庭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将一些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等事实较为清楚的案件交由人民陪审员调解,并指派专人负责,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奔走社区 力促和谐
2011年以来,杏林法庭辖区的集美新城建设项目及海翔大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以及被拆迁房屋的腾退等纠纷大量出现。张庆东主动承办了陈某某等21户群众诉西亭社区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并多次奔走在案发地,深入社区、群众家中做调解工作,使这批案件都以和解撤诉结案。
值得一提的是,张庆东还积极强化“社区法官”工作,在辖区陆续推出了杏北、宁宝、锦鹤等六个“无讼社区”,积极打造“无讼医疗区”、“无讼重点项目”,派出社区法官定期走访,把司法为民举措延伸到居民家门口。(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实习生 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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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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