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静波法师:普及宗教常识有助鉴别伪宗教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静波法师
佛教在线北京讯 2016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国“两会时间”正式启动,中国三大语系佛教界领袖分别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盛会。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静波法师在题为《对宗教管理的点滴思考》的建议中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速发展,宗教信徒人数不断增加,而借教敛财现象,非法活动,假冒伪劣教职人员等现象也不断出现,因此在管理宗教事务时做到信息对称,责任分工,依法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静波法师建议,可以通过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建立由上而下的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惩治宗教领域内的违法和犯罪现象等方法来厘清和解决当前宗教领域出现的种种乱象。以下为建议全文: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提速,各种宗教信仰人数不断增加,据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统计,单就佛教人数已达1.85亿。其它宗教也有相应数字增加。其中不乏借教敛财现象,非法活动,假冒伪劣教职人员,如邪教、假和尚、假活佛、假信徒、佛托等。曾经走访几个寺院,感觉是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人数在减少,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人数在增加。对此,信息对称,责任分工,依法管理就显得十分突出而必要。
对此,感觉应当广泛共识、共同努力,方见成效。
一、要有忧患意识:
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由此使管理者专业,会管、敢管,支持合法,防止非法,防止邪教犯罪;使被管理者遵守规则,进而因为宗教是传统文化,如佛教应符合“无常、无我、解脱”方为正法,等等。虽然僧人、活佛有资格认定,网络识别系统,又有多少人知晓呢?往往听骗不听劝,听邪不听正;如果信息对称,不仅可以辨别正邪、真伪,同时,也能够吸收传统文化中的正能量!有助于遵纪守法、人心和善、社会和谐。
二、要有责任意识:
建立由上而下的综合治理责任制。因为责任所系,避免无人管,无人负责的局面,层层把关,人人负责,从而避免法外之教,法外之人的流于口号、流于形式的不接地气,如非法寺院的土地、规划,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责任担当等,而不再单纯是宗教管理部门的事情。并且要在干部升迁提职过程中,把所管理宗教的政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如此,避免人浮于事、不作为现象,真正解决精神控制、骗钱敛财、危言耸听、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等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权责对等,避免任性和草率。
三、要有担当意识:
依法惩治宗教领域内的违法和犯罪现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屡教不改乃至犯罪邪教现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追究,真正体现出守法有尊严,违法有成本。
适值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修改之际,我们希望: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宗教和谐并能促进社会和谐,由此中国梦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