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试点工作

17.07.2015  12:21
  群众跑来跑去,部门转来转去,曾是信访工作老难题。昨日,我省召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试点工作推进会,启动试点工作。以后群众想告状,只要比照“信访清单”,要找谁、做什么一清二楚。

  据记者了解,此前在信访工作实践中,由于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一些信访事项比较复杂,没有专门的细化规定予以明确区分,不少应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问题大量进入信访渠道,造成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楚、受理范围不明晰的问题,结果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得不到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有鉴于此,我省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试点工作,在诉讼和信访分离的基础上,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导入相应法定途径处理,不能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信访事项处理。目前,省信访局梳理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包含18类法定途径,各类法定途径均有法律依据、责任主体、受理范围、时限要求等要素。

  “有了这份清单,群众可以了解各类诉求的受理部门和受理方式,告状要找谁、做什么一清二楚。各个职能部门必须依清单领走各自的‘孩子’,信访部门也获得了承转信访事项、督促问题解决的可靠抓手。”省信访局负责人说。

  据悉,我省将在漳州、泉州、南平、龙岩4个设区市所有县市区以及福州、厦门、三明、莆田和宁德5个设区市2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明年3月将在全省推行。(赵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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