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黄志丽:爱让法律有温度

09.10.2014  12:36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她用爱让法律有了温度;她审理案件5000多起,没有发回改判,没有投诉上访。她就是漳州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黄志丽。


      家住古塘村的蔡氏兄弟因为房产问题,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案子交到黄志丽手里,根据法律法规可以庭审,但考虑两家紧张的情绪,黄志丽把第一次见面安排在村里的法官工作室。 【闽南语现场同期】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黄志丽VS当事人 修10辈子才今生当兄弟,你们说是不是?总好过去告官司,咱们没必要啦。 几句闽南俗语,原本紧张的气氛逐渐缓和下来。接下来的3个小时,黄志丽开始扮演"和事佬"的角色。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黄志丽VS当事人 你们(兄弟)还要一起过节,你们要祭祖,你要扫墓这些还都得在一起,因为我们是在村里,没办法像城里人断绝往来。 没有搬用生硬的法律条规,更多几分家长里短的好言相劝。最终,兄弟俩达成了初步补偿协议。像这样的案件,黄志丽每年要协调500多件。黄志丽是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在法院的所有案件中,民事案件占九成, 而民事一庭的业务量又占到民事庭的一半, 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物权纠纷等等各种最细碎的基层关系。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法官黄志丽却坚持,用爱能感化双方当事人。 【同期】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黄志丽 当案件会走到法院,当事人会走到法院,双方的关系已经是岌岌可危了,这时候法官就承担扮演一种社会关系修复者的一种角色。 为了更好扮演这个角色, 2012年,黄志丽成立了福建省首个以个人命名的"法官工作室"。每周一、周三,黄志丽前往工作室,和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 【同期】漳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文平 她想不仅仅做到"案结""事了",她还更想做到"人和"。 采访中,黄志丽总是说,民事案件其实是一场没有输赢的官司,只有忘记自己的身份,站在每个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11年来,黄志丽办理案件5000多起,其中,94%调解撤诉,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9.7%。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