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裁定微软须提交海外用户电邮内容引关注

01.08.2014  19:52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8月1日报道,美国纽约地区法院法官洛雷塔·普勒斯卡日前裁定,微软公司必须将储存在爱尔兰数据中心的电邮和其它帐户资料交给美国政府。该裁决引发隐私团体和科技公司的关注。微软公司发誓将继续就该裁定进行抗争。正密切关注此案审理的一些美国科技公司反对这一裁定,并支持微软的立场。

在法官洛雷塔·普勒斯卡作出有关裁定后,微软公司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发表声明说,唯一确定的是,地区法院的裁定并非案件审理的最后一步。声明说,“我们将及时提出上诉,并继续要求人们的电邮在美国和全球受到最强的隐私保护”。

在经过两个小时的法庭听证会后,纽约地区法院法官普勒斯卡驳回了微软呼吁撤消有关搜查令的要求。普勒斯卡说,美国联邦法官批准搜查令要求公司交出其控制的任何数据,不管这些数据被储存在哪里。

但普勒斯卡表示,将会暂缓该裁定生效时间,以允许微软就此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自美国前国家安全局雇员斯诺登曝光美国政府的监控计划后,外界普遍担心个人资料可能受到美国政府的监视。包括苹果、思科系统和威瑞森等公司,都已向法庭提交简短声明,支持微软的立场。

微软公司辩护称,用户的电邮应当像邮寄的信件一样享有隐私保护。这意味着,检控官只有获得电子邮件“”搜查令,才能对有关用户的电邮内容进行搜查,而有关搜查令的有效性只限于在美国国境内。

微软公司法律顾问史密斯说,如果其它国家采取同样的手段,美国公民的私人信息就容易受到外国窥探。

但纽约地区法院法官普勒斯卡说,根据美国国会于1986年制定的《电子通讯隐私法》,科技公司要提交其控制的任何数据,不论这些数据被储存在什么地方。(记者 乌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