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断“口说无凭”案 欠债人未能举证被判还钱

02.07.20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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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巧断“口说无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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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在法官面前的是一张起诉状和一张欠条复印件,原告阿坚(化名)再无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被欠4万元货款,只能光说说。俗话说,“口说无凭”,面对迷雾般的一起民事官司,法官如何断案,最终让阿坚笑逐颜开呢?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文敬 施小容

   起诉

   只有欠条复印件

   口说无凭愁煞法官

  今年4月3日,阿坚委托律师,向德化县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法院经审查后,予以立案。

  阿坚说,自己是一家汽配厂的老板,阿莉(化名)和丈夫阿福(化名)共同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双方有了业务往来。阿福夫妇曾向他陆续购买了一些汽车配件,经双方结算,到了今年1月18日,他被阿福夫妇欠货款75000元。当日,阿莉出具欠条一张交给他收执。尔后,阿莉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他支付了3.5万元的货款。尚欠的4万元货款,他多次向阿莉夫妇催讨,但均无果。为此,他于今年4月2日早上到阿福夫妇修理厂向他们催讨尚欠的4万元货款,只见到阿莉在场,阿莉当即表示愿意支付,叫他先把欠条原件交给她看一下,不想,阿莉趁他不注意撕毁了欠条原件,并拿走了有字迹的那部分碎片,当然欠款是一分没付了。他只好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给阿坚和阿莉分别作了笔录。但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建议阿坚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争端。

  拿不到这货款,还被撕毁欠条,阿坚次日就将阿福夫妇告到德化县法院。

  但法官只看到这张诉状和欠条复印件,复印件上只有阿莉的署名,最能证明欠款的欠条原件,他根本无法提供。“整个过程,只有原告自己在说。”法官说,“口说无凭,要辨别事情的真伪,可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