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跑腿 群众少跑路
06.08.2018 17:11
本文来源: 法院
一直以来,如何方便群众减少群众诉累,是华安县人民法院努力探索的方向。其中,设立多个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就是该院让群众少跑路、切实减轻群众讼累的实在举措。
法官上门定分止争
“法院作为定分止争的地方,不能让群众的矛盾纠纷在法庭无解。”在华安县人民法院沙建派出法庭庭长蔡旺清看来,作为该院唯一长期深耕一线的派出法庭,群众基础是他们的最大优势。只要法庭法官们劲往一处使,诉讼到法庭的矛盾纠纷总会有办法解决。
现年83岁的唐某珠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82岁的林某益系退休教师,每个月有固定退休金,可以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俩人于1992年登记再婚,双方婚前均有子女,婚后女方搬到男方家共同生活。
转眼间,俩人共同生活了20多年,其间虽然有磕磕碰碰, 倒也相依相伴、生活幸福。然而毕竟80多岁了,两位老人的身体难免出现一些毛病。2016年,唐某珠由于早年的辛苦劳作落下一身的风湿病,回娘家居住了一段时间。2017年底,林某益也因患高血压住进医院,病愈后就不给唐某珠生活费,双方因此闹上了沙建法庭。
该案主审法官林震强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于是将法庭开到了老夫妻的家门口——上门调解。
“夫妻互相扶助,不仅是婚礼上的誓言、情感上的需求,更是法律给老有所依的一种保护。夫妻扶养不仅指经济上的供养,还有生活上的扶助……”林震强耐心地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并从他们共同生活几十年的点滴入手,最终化解了两位老人家心中的芥蒂。
“我们要让群众少跑腿,法官就得多跑腿。”蔡旺清庭长告诉记者,“沙建法庭的案件以纠纷为主,因此上门办案调解,是我们的常态。”
巡回法庭便民利民
七月,闷热的天气让人喘不过气来。然而,7月11日,设立在华安交警大队的华安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调解。
7月2日,李某烟骑摩托车行经平安亭弯道路段时,被陈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受伤,交警认定陈某负全责。经过医院治疗后,李某烟花费医疗费约1万元。鉴于双方因赔偿问题僵持不下,经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如果原告一方申请伤残鉴定,先不说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就是办案周期无形当中也要拖延很久,这样做对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实际意义,且不利于案件的快速顺利审结。
7月11日,经办法官再次召集原、被告双方分别做思想工作,说明个中利弊,并邀请交警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一起参加调解。通过一下午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以往,若当事人按照正规程序到法院立案再等待开庭排期,要经历比较长的周期。华安法院把巡回法庭“搬进”交警大队,实现法院和交警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联动,联手化解纠纷,让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审理更加高效。
法庭法官深入群众家中办案、巡回法庭遍及相关单位和偏远乡镇……2012年以来,华安法院共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华安经济开发区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青年法官志愿者工作室以及偏远乡镇、行政村、挂钩村巡回办案服务点等各类巡回审判机构19个;采取专业型与综合型相结合、驻点与不驻点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全面覆盖偏远辖区、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特殊群体。据统计,该院累计巡回办案6762件,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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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