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位“全国模范法官” 因贪污受贿被判17年

24.06.2014  09:53

  曾经坐在法庭审判席上,敲响法槌,宣读判决书的李和鹏,收到了宣告自己有罪的判决书。他当过20多年的法官,获得过一个法官职业生涯的巅峰荣誉“全国模范法官”。出事前,他是周口项城市法院院长。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入职

  从中学老师

  到法院院长

  据公开报道,51岁的李和鹏出生在周口市郸城县胡集乡郝寺村的一个农民家庭,中学毕业后,他留校当了教师,并很快调入郸城县师范学院担任校团委书记。

  1986年,李和鹏调入郸城县法院,成为一名人民法官。1992年2月,当时29岁的他被任命为郸城县法院南丰镇法庭庭长。

  随后,原来只有高中学历的李和鹏,通过了郑州大学政教专业成人函授的考试,拿到了本科文凭。2000年,他被任命为郸城法院副院长兼南丰法庭庭长。

  彼时,李和鹏创造的“审教式办案法”和“快速反应工作法”被人们津津乐道。

  据周口市政府网站报道,10多年来,他一人主审并执行案件1589件,调解结案率达96%以上,“无积案、无错案、无重审、无改判、无矛盾激化”。

  荣誉

  河南首个

  “全国模范法官

  法庭庭长是我国法院系统最基层的领导,在此岗位上,李和鹏把南丰法庭带成省高院和周口市中院评定的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的“四最”法庭。

  就在当庭长的10多年里,李和鹏也为自己赢得了职业荣光。他先后被评为省、市、县办案能手,优秀党员,优秀法官,全国青年法官标兵;三次荣立一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2003年2月17日,他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这堪称法官的最高荣誉,为河南首个获此荣誉的法官。

  李和鹏的好运还没有结束,2007年2月,他被任命为项城市法院院长。在他的领导下,项城市法院构建了四级民调网络,形成了“大调解”工作机制。

  根据大河网报道,在回应“调解优先”是不是和稀泥的疑问时,上级法院领导就以李和鹏创造的“大调解”方法作为正面典型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