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法官善断家务事 真情服务促和谐
家事法庭审判案件后,法官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
家事法庭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对离婚案当事人开展判后心理辅导。
今年5月15日是第21个国际家庭日。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中的事务繁琐复杂,很难判断是非曲直。然而,家庭是社会重要的组成单位,家庭和谐才会有社会整体的和谐,所以对家事纠纷的妥善调处十分重要。从司法审判角度来看,过去缺乏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让家事纠纷的司法调处效果打了折扣。面对越来越繁杂的家事纠纷,设立专业化家事审判法庭的必要性凸显。
2013年4月,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启动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工作,家事法庭试运行,受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在内的家事纠纷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年4月,家事法庭正式挂牌成立。一年多来,家事法庭审结的案件不仅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许多案件的当事人还把家事法庭法官当成了自己的贴心人。
法官不只是裁判,更是医者仁心的“社会医生”
美国一位著名法学家曾形象地比喻说:“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肌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
“作为家事法庭的法官,‘医生’的定位更加凸显,他需要治疗问题家庭的痛苦。”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庭长郭静对记者说,由于家事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审理方式与一般民事纠纷有差异,更需要人文关怀。
郭静回忆起不久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当事双方结婚已经7年,丈夫姓林,妻子姓吴。婚后不久,林先生就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夫妻聚少离多。经法官了解,夫妻双方都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主要问题是涉及3套房子、一辆轿车和一份价值数百万元股权的财产划分。
吴女士前两年脑膜瘤手术后偏瘫,一直卧床在家。郭静考虑到吴女士的身体状况,决定为她上门服务。于是,客厅里的餐桌变成了审判席,放上了印有“审判员”、“书记员”的牌子,沙发和板凳变成了原告席和被告席。
庭审中,林先生称,自己虽然拥有公司股权,但是这三年来一直在亏钱,他甚至为了保有这些股权,欠下400多万元的债务,这些应算作夫妻共同债务。为此,林先生出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物。
法官调查后发现,林先生家庭确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如果按照正常审判程序判决,结果对吴女士很不利。出于对弱势一方的关怀,法院启动了婚姻心理辅导机制,对双方进行了长达一周的劝导。林先生内心的情感被触动,也担心妻子将来的生活,最终做出让步,将两套房子、一辆汽车留给了吴女士,另外还留下40万元现金作为她的康复费用。
“我的事能妥善解决,多亏了法官帮忙。以前印象里,法官总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现在一想起他们,心里充满了温暖。”吴女士说。
“为了营造良好的人文关怀氛围,我们在许多细节上都下了功夫。”郭静说。走进家事法庭调解室,这里布置得像邻家的客厅,舒适的沙发椅,米色的窗帘,墙上挂着“家和万事兴”、“举案齐眉,琴瑟和鸣”等牌子;一旁的亲子陪护室也设计得十分贴心,不仅有滑梯、木马等玩具,还有漫画绘本等书籍。此外,在处理家事纠纷时,法官们还制作了“劝和歌”、“致夫妻书”、“致父母书”等,与随案调查问卷一同在庭前发放。
促进判案之外的和谐,需要社会各界一起行动
除了在调解、审理案件时精心营造和谐氛围,海沧法院家事法庭还着眼于促进案件之外的家庭和谐。
“司法判定前后,有许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一起处理。譬如,离婚后当事双方都需要心理辅导,而较弱势的群众,也需要社会伸出援手,保障其今后的生活;对于有纠纷但是感情未破裂的,社区可以前置干预,通过积极走访、心理辅导等方式,重新促进家庭的和谐;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背后,都存在着家庭不睦、家长疏于教育或方式不合理等问题,这些也需要多方合力才能化解。只有全社会一起参与协调、联动,家事问题才不会激化演变成社会问题。”郭静说。
家事法庭的法官们充分调动妇联、共青团、司法局、民政局、街道社区、心理辅导机构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良性联动,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庭前判后,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联合社区,设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家事法庭目前已聘任首批10名家事调查员,主要由具有社工、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具备一定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法律知识,擅长沟通和调查,熟悉社区事务的基层工作人员担任。家事调查员负责受法庭委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当事人的成长经历、婚姻家庭及财产等状况,向法庭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或意见,便于法庭查清事实,并协助法庭对被调查人员及其家庭进行回访。
与心理辅导机构合作,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家事法庭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对未成年被告人持续开展心理辅导;在社区开设婚姻辅导班,将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工作常态化,并为离婚纠纷当事人提供婚姻质量评估服务。
与司法局、教育机构联动,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家事法庭建立判后探视抚养档案,尝试将非本地户口的未成年缓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范围;成立“法官妈妈团”,开展对辖区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回访,并通过相关机构的帮扶,重点解决他们的就学、就业困难。
去年4月,读初三的小邱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提起公诉。家事法庭接到这个案子后,法官们先后走访了他的学校和家庭,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原来,小邱家庭关系和睦,但因为是独生男孩,所以家长一直采取娇纵的态度,对他的交友等问题从不干涉。
了解情况后,法官们请来专业心理咨询师分析小邱的犯罪动因。心理咨询师提供的评估报告中指出:“因为父母的过于纵容,小邱的青春期叛逆心理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这次犯罪就是一时冲动,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帮人打架。事发后,他对自己伤人的举动十分内疚,对即将接受的刑事制裁更感恐惧,甚至出现轻微的强迫症表现。”
看了报告后,法官们一方面让小邱定期接受心理辅导,一方面也将小邱的父母请到心理咨询机构,定期接受青春期孩子情绪教育课程辅导。在该机构的帮助下,小邱的父母积极和孩子沟通。一段时间后,小邱渐渐敢于正确面对自己错误所要承担的后果。
被判处缓刑后,小邱回到学校继续学业。去年中考,他从普通校考入一所省一级达标学校。小邱的父母也从这堂成长课中吸取了教训,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家庭重回阳光的轨道。
延伸司法服务,打造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平台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通过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发现了不少家事案件的难点,同时,也收到不少当事人的回馈和建议。”海沧法院新闻发言人傅珍法官说,针对这些难点和建议,家事法庭将不仅局限于处理家事纠纷,还要成为进一步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平台。
家事法庭将推动成立“反家暴联盟”,针对家庭暴力维权难的问题,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家庭纠纷调解及救济等帮助。傅珍说,目前筹备工作正在进行,已吸引了一批社会机构、热心人士参与。下一步,还将筹建一个临时救助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而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医疗救助及心理疏导。
从公共资源共享角度出发,尝试将家事法庭对新人开放,为新人举行结婚仪式提供一个庄严的场所。“这是热心群众提出的一个惠民建议,我们觉得不错,相信新人们在庄严肃穆的氛围里牵手,一定会更加珍惜他们的婚姻。”傅珍说。
法庭还将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家事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特点、难点,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推出审判白皮书。继续开办案例讲座、开展法制宣传、举办妇女专场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对于向妇联投诉涉及侵害子女权益等问题的当事人,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其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此外,家事法庭将设立“雨露基金”,帮扶困难家庭;组织志愿者服务队送法上门,针对常见婚姻问题定期为群众答疑解难。
“希望人们有家事纠纷或困难,能积极向我们寻求帮助。能多为一个家庭解忧,能多为社会促进一分和谐,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郭静法官如是说。
记者点评
司法审判创新,为社会治理助力
家庭纠纷的是非曲直较难论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则难度更大。
过去,遇到难以自行解决的家事纠纷,不少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愿走法律渠道,或牺牲合法利益私了,或一味忍气吞声。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心理没有及时疏导,个别人甚至做出偏激之举,致使家庭问题激化成危害公共安全与和谐的社会问题。从法院审判角度来看,以往由于家事纠纷没有专门的审判庭,不少此类案件没有被纳入有力法律保护轨道。比如,家庭暴力案件,当受害人向法院提出保护申请时,法院却因缺乏专门的实施机构和程序规则而不能提供此项司法服务,也因联动机制的缺失而无法集合公安、民政、妇联等力量,对受害人施加有效保护。此外,传统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忽视了家事案件具有伦理亲情、个人隐私和传统观念等因素,难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这种情况下,厦门海沧区法院启动专业化的家事审判改革,将家事案件从民事法庭审判格局中剥离出来,既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是社会治理方式上的有益创新。家事法庭的法官们不再仅仅是审判者,更是调解者;不再单纯是“坐堂听案”,更多的是“下堂听案”,深入到当事人家庭去近距离观察,洞察双方情感的微妙变化,找到利益平衡点,找到解决矛盾的钥匙。
家事法庭将法制教育、家庭伦理教育融入到家事纠纷庭审过程中,更显科学化和人性化。其联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更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让弱势群众得到庭审外的更多帮扶,还能从一定程度上让原本破碎疏离的亲情关系得以重新弥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个家庭和谐了,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家事审判创新为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和谐在司法领域走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