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法官”叶奶春:持公正之心去调解

08.01.2015  15:03
  虽然担任寿宁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仅3年时间,但寿宁县犀溪乡仙峰村的农民叶奶春已成为当地村民认可的“编外法官”。

  近日,70多岁的原犀溪乡老人会会计叶老找到叶奶春,希望他帮自己协调解决一个难题。原来,2004年1月,仙峰村村民叶某贵因做生意缺乏资金,请叶老做担保,向犀溪乡老人会借款8600元,约定1年后归还。但借款到期后,犀溪乡老人会多次向叶某贵催讨借款无果。无奈之下,叶老垫付了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此后10年间,叶老多次向叶某贵催讨欠款,但叶某贵拒不偿还。

  当晚,叶奶春找到叶某贵,与他聊起了家常,从农事、邻里关系说到叶老的事情。“叶老年纪一大把了,当年在你困难时好心帮你做担保,使你可以借款做生意,可以说是你的恩人,又在你没钱还时帮你垫付了借款。欠款不是大数目,你应该把钱还给人家。”至情至理的劝说,让叶某贵感到惭愧。

  次日,叶某贵拎着一只鸡和一箱牛奶,跟着叶奶春到叶老家里,把钱还给了叶老。

  福安至寿宁高速公路A5标段的犀溪乡段建设之初,“三集中”场地要建在犀溪乡仙峰村旁,需占地20多亩,且选址所在地大多为农田,租地建场必须取得当地农民的同意。考虑到场地面积大、涉及农户多、工程时间紧,工程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寻求帮助,乡政府和村委会一致推荐由叶奶春出面协调。

  为了掌握情况,叶奶春先与工程指挥部进行交流,详细了解“三集中”场地的用处、占地面积、建设工期、赔偿方案等情况。随后,他到村委会核实被占地农民情况,并制作了26户被占地农户情况一览表,表格涵盖了农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田地面积等具体情况。他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对农户进行逐户走访,掌握农户对工程和租用场地的看法。

  工程指挥部原想以每平方米2元的价格向村民租地2年,但农户认为农田被用于工程建设后恢复较难,希望工程指挥部以每平方米14元的价格租用土地。虽然双方意见相差较大,但村民们都表示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设。于是,叶奶春向工程指挥部表达了村民的意见,并提出自己的方案,就是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工程指挥部将租金提高到每平方米7元,并答应出3年的租金。得到指挥部的答复后,叶奶春对村民进行了第二次走访,耐心与村民沟通,取得了村民的理解。去年年初,双方签订了租用合同,工程顺利开工。

  因为调解不偏不倚,处事公平公正,叶奶春调解纠纷,总能令人信服。3年来,他共调解涉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赡养等各类纠纷案件220多起。

  “我是农民的孩子,我熟悉农民、了解村情。邻里乡亲的纠纷,只要我秉持热心、耐心、公正之心去调解,一定会换来和谐与安定。”叶奶春说。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