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和国法治建设,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年磨一剑,热烈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久久回荡,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开启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
直观地看,这次举世瞩目的表决是一次立法行为,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涉及每个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切身利益,大到物权、债权、人格权等,小到物业费、合同签订等,从胎儿出生到死亡,人的一生,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
从深层次看,老百姓在《民法典》中也直观地看到或者感受到“道德”,特别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存在,将“诚者、天下之道也”“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守望相助”“扶贫济困”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民法典,强化法律规则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撑。在《民法典》,我们看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总则编草案第一条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在各个分编中也都有所体现,多条款聚焦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护,更全面、有力地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等。在《民法典》,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文明的推崇,总则编第八章第181-184条从逻辑、行为、道德上递进式地规定了公民或自然人遇到危险时的保护行为,从自助行为、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到见义勇为再到主动施救,最系统地放大了人性的光辉,使法律在可能发生的“道德危机”中“挺身而出”。在《民法典》,我们看到了道义的指引、道德的力量,通过婚姻家庭编草案、继承编草案中的规定,弘扬家庭美德,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些现实针对性很强的条款,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家庭伦理道德的引导规范,也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主席已经签署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这样一部既体现公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更应兼顾人民群众对于道德和法律的基本需要,我们一定要宣传到位、贯彻到底。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茜芳)